禁渔期,驾3艘渔船用“拉网”非法捕捞,泰安东平县3人被刑拘

4月1日起至8月31日

是东平湖的“禁渔期”

偏偏还有人顶风作案

非法捕捞水产品谋取利益

7月25日

东平县公安局湖上分局

查获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

渔船3艘

渔获物832 斤

“前面的船只停下,机器熄火!我们是公安民警,请配合接受检查!”这是2021年7月24日深夜12时许,东平县公安局湖上分局民警执行夜间日常巡查时,在东平湖老湖镇前埠子村水域发现违法捕捞嫌疑船只,进行现场检查时的场景。

经现场检查发现,老湖镇某村村民吴某、宋某、刘某,3人驾驶3艘渔船利用“拉网”进行捕鱼,且所用“拉网”属于违法网具,3人行为已涉嫌犯罪。

湖上分局民警按照法定程序将嫌疑人移交东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进行调查处理。目前,3名非法捕捞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为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保护东平湖渔业生态资源。东平县公安局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开展联合执法巡查,对于非法捕捞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一经查实坚决从严从快从重处罚。

六月份以来,东平县公安局湖上分局牵头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禁渔期集中整治行动,与东平湖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中林集团清理湖中地笼687个、围网5个、鱼箱3个、大型网薄3处;查处禁渔期非法下地笼捕鱼案件11起;查处其他案件多起,行政拘留4人。

禁渔期怎么处罚

1.依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或者罚金。

2.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警方提示

禁渔期、禁渔区内非法捕捞不过是为了一时之利,对生态的持续健康发展会造成重大影响,公安机关将始终对此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广大群众要自觉抵制非法捕捞行为,共同维护好东平湖生态秩序,凡发现有非法捕捞行为,请及时拨打报警电话:110。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东平警方呼吁大家

自觉保护东平湖生态环境

遵守禁渔期相关规定

共同维护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

切莫撒了渔网

落入法网

从上文内容中,大家可以学到很多关于打鱼机量刑标准2023的信息。了解完这些知识和信息,集么律网希望你能更进一步了解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