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他人身份信息罪立案标准 (一)

冒用他人身份信息罪立案标准

优质回答冒用他人身份信息的行为的立案标准如下:

1、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身份证的行为。

2、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行为。

3、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行为。

4、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行为。

冒用他人身份信息的行为在法律上是不被允许的,具体处罚情况如下:

1、行政责任

冒用他人身份证的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2、刑事责任

冒用行为构成犯罪,冒用者需承担刑事责任。其冒用他人身份进行贷款,会被认定为贷款诈骗罪,根据诈骗数额的大小,会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刑罚会更严厉。

3、民事责任

被冒用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依法提起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维护自身权益。其身份信息被冒用注册为公司法人或股东,被冒用人可以要求撤销登记。

收集冒用他人身份信息罪的证据如下:

1、身份证明文件的伪造或盗用

收集被伪造或盗用的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电子记录,以及证明这些文件是虚假或未经合法授权使用的证据。

2、使用虚假信息的记录

提供在国家规定的活动中使用虚假身份证件或盗用他人身份证件的行为记录。

3、主观故意的证明

通过犯罪嫌疑人的供述、证人证言、行为模式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明知是虚假的身份证件或是盗用的身份证件而使用。

4、情节严重的证据

收集使用虚假身份证件或盗用他人身份证件的行为是否严重扰乱公共秩序、严重损害身份证件所有人利益的证据。

5、技术鉴定

案件涉及技术手段,其伪造证件,需要技术专家的鉴定意见来证明证件的虚假性。

6、被害人陈述

收集被害人的陈述,证明其身份信息被冒用的事实以及因此遭受的损失或影响。

7、其他相关证据

监控录像、通话记录、短信、邮件等,这些有助于证明犯罪行为的发生和犯罪嫌疑人的身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八十条之一

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八十条之二

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组织、指使他人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国家工作人员有前两款行为,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盗用公民个人信息罪立案标准 (二)

优质回答法律分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立案标准如下: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 个人信息 实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 个人信息 五百条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 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而窃取财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关于盗用他人身份信息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三)

优质回答盗用他人身份信息罪的立案标准是首先是采取非法的手段进行窃取,或者是其他的方式,非法来获得公民的个人信息。如直接信息、或有法律保护价值的信息等等,由此来进行获利,如出售或非法提供给别人。 一、关于盗用他人身份信息罪立案标准是什么呢

1、公民个人信息的内涵及特征

(1)与公民个人直接相关,能够反映公民的局部或整体特点;或是一经取得、使用即具有专属性。前者如公民的出生日期、指纹等,后者如身份证编号、家庭住址等。

(2)具有法律保护价值。公民个人信息承载了公民的个体特征,甚至各项权利,如果任由他人泄露、获取,必然导致公民时刻处于可能遭受侵害的危险状态。

(3)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不以信息所有人请求为前提。除非基于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需要或信息所有人的意愿,任何组织和个人均无权泄露、获取其个人信息。

2、非法手段的认定

从窃取的特征分析,非法手段至少应当具备以下特点:

1)是违背了信息所有人的意愿或真实意思表示;

2)是信息获取者无权了解、接触相关公民个人信息;

3)是信息获取的手段违反了法律禁止性规定或社会公序良俗。

3、情节严重的认定

依修正案,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方可追究刑事责任。但何为“情节严重”,尚无明确的规定可循。从立法背景看,近年来,公民信息广为泄露,网络上出现了公开兜售各类公民个人信息的广告,社会上甚至出现了搜集、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专业户”,对公民个人隐私及人身、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因此,利用刑罚手段保护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实属必要。但刑罚手段有其特殊的适用范围,并非一切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的行为均应受到刑罚处罚。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以窃取或者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认定

1、犯罪主体

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是指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本身以及单位的工作人员(自然人)。

(1)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本身:

A.国家机关是指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以及依照法律授权的企事业组织;

B.金融单位是指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和金融部门(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证券公司、财物公司、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其他金融机构);

C.电信单位是指电信部门及其营业机构(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中国卫通及其营业机构);

D.交通单位是指从事旅客和货物运输的部门和单位(各级铁路局、站、公司,公路运输公司,水上运输公司,海上运输公司,航空运输公司及其各级营业机构);

E.教育单位是指各级各类学校或培训机构(民办和公办的教育机构;青少年活动中心、阅览室、图书馆等承担教育职能的教育机构);

F.医疗单位是指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经依法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单位组织。

(2)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

2、犯罪客观方面

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

(1)违反国家关于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规定:

A.违反国家规定是指违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和决定,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措施、发布的决定和命令;

B.违反信息控制人单方承诺或者特定行业规范承诺对个人信息加以自律性保护的,不构成本罪。

(2)实施了出售或非法提供的行为:

A.出售是指将自己掌握的公民个人信息以一定价格卖与他人,自己从中谋取利益的行为;

B.非法提供是指违反国家关于保守公民个人信息的规定,将自己履行职务过程中掌握的公民个人信息,以出售以外的方式提供他人的行为(不包括自己使用的行为)。

(3)情节严重:一般是指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的数量、次数较多,获利较大,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给公民个人生活或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害;或者所出售、非法提供信息被他人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等等。

3、犯罪客体

犯罪客体,我国刑法所保护的、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它是犯罪构成的四个要件之一。研究犯罪客体有重要的意义,有助于我们认识犯罪的本质特征,有助于准确定罪和量刑。

我国第七条规定“在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即将其第七条的内容归置在刑法典十大犯罪客体之一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中。而我国的十大犯罪客体是按照同类客体的原理进行区别的,犯罪的同类客体是指某一类犯罪行为所共同侵害的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某一部分或某一方面,但它不是决定犯罪性质的最重要因素。决定犯罪性质的最重要因素是犯罪直接客体,直接客体是研究犯罪客体的重点,它揭示了具体犯罪所侵害的社会关系性质以及该犯罪的社会危害程度,同时它也是是司法实践中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关键。本条所反映的公民的个人信息被侵犯,即本条的犯罪直接客体是公民的个人信息权。

(2)个人信息的具体内涵

对于公民的个人信息具体内涵,法条并没有进行进一步的规范,加之我国的《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法》还没有出台,使得本条的具体司法操作存在一定的困难。学界对个人信息的内涵有着各种不同的看法,典型的有

①“公民个人信息,一般包括姓名、住址、电话(包括手机用户信息)、身份证号、个人身份或房地产权证件复印件、个人履历、病史等。总之,凡是未经本人许可或者其他相关部门依法要求的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一切个人信息均可成为作为本罪犯罪对象的公民个人信息的范围。”

②“公民个人信息的范围,我们认为,应当从广义上对其进行界定:所谓个人信息是指以任何形式存在的,与公民个人存在关联并可以识别特定个人的信息,其外延十分广泛,几乎有关个人的一切信息,数据或者情况都可以被认定为个人信息。”

在日常生活当中,经常会收到陌生的短信或者是电话出现这种情况,一般就是个人的信息遭到了泄露,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他人信息罪是属于违法的行为。

盗用他人身份信息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四)

优质回答盗用他人身份信息罪立案标准是:犯罪分子存在盗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证件,并造成了严重后果的可以立案追究刑事责任,具体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严重程度来处拘役,或者罚金,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一、盗用他人身份信息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盗用他人身份信息罪立案标准是: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犯罪构成是什么

1、 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 主观方面

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而且只能是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虚假身份证件或产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希望该结果发生。

3、犯罪客体

本罪侵害的客体是社会公共信用,及行为人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虚假身份证件会对社会诚实信用秩序带来破坏。

4、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真实身份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虚假身份证件的行为。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虚假身份证件。此处,应当注意对“虚假身份证件”的理解,对“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应当做限制解释,即仅限于记载的个人信息量和社会公信力与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相当的证件。因为,这类证件不仅记载了大量公民个人信息,而且能够决定公民能否实施具有重大社会意义的行为,具有很强的社会公信力。因此,在依照国家规定的应当提供真实身份的活动中,一旦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一般而言都会给相信此证件效力的一方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失,从而损害他们对这类证件公信力的信赖和对国家机关管理活动的质疑。对此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当然有启动刑罚的必要性。但如果将“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范围理解过宽,可能存在刑法打击范围不当扩大的问题。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公司存在盗用他人合法证件的行为,显然是构成了严重的违法事实,但同时利用违法的证件来从事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的,还需要根据实际造成的违法事实后果来由法院进行判决处理,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了解了上面的内容,相信你已经知道在面对盗用他人信息罪立案标准时,你应该怎么做了。如果你还需要更深入的认识,可以看看紫律云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