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用地”、“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基本农田”

从土地分类说起,根据我国土地政策的根本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根据用途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

其中,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

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从概念上我们来认识一下农用地、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基本农田的区别。

一、农用地

农用地这一概念,来自于《土地管理法》,一般可简称为“农地”。《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第四条规定:

第四条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

从《土地管理法》所规定的“农用地”与《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对照来看:

农用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草地(不含“其他草地”。

“其他草地”属于《土地管理法》中的“未利用地”)、交通运输用地中的“农村道路”、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中的“水库水面”“坑塘水面”“沟渠”以及其他土地中的“设施农用地”“田坎”。

二、耕地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对“耕地”的概念有详细的定义,即:

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闲地(含轮歇地、休耕地);

以及种植农作物(含蔬菜)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垦滩涂和海涂。

耕地中包括南方宽度<1.0m,北方宽度<2.0m固定的沟、渠、路和地坎(梗);临时种植药材、草皮、花卉、苗木等的耕地;

临时种植果树、茶树和林木且耕作层未破坏的耕地,以及其他临时改变用途的耕地。

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耕地的细分类别包括:水田、水浇地和旱地。

详细定义分别为:

水田:

指用于种植水稻、莲藕等水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实行水生、旱生农作物轮种的耕地。

水浇地:

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种植旱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种植蔬菜等的非工厂化的大棚用地。

旱地:

指无灌溉设施,主要靠天然降水种植旱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没有灌溉设施,仅靠引洪淤灌的耕地。

三、永久基本农田

永久基本农田这一概念来自于《土地管理法》,新《土地管理法》修订之前一直为“基本农田”。

《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第三十三条规定:

第三十三条 国家实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下列耕地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

(一)经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者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糖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内的耕地;

(二)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和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

(三)蔬菜生产基地;

(四)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

(五)国务院规定应当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其他耕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一般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的百分之八十,具体比例由国务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耕地实际情况规定。

四、高标准基本农田

耕地是农业生产的重要物质基础,高标准农田是耕地中的精华。

高标准基本农田是一定时期内,通过土地整治建设形成的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基本农田。

包括经过整治的原有基本农田和经整治后划入的基本农田。

为切实提高基本农田综合生产能力,我国从1999年开始将基本农田整理列为土地整理重点,投入力度不断加大,基本农田保护逐渐进入数量保护、质量建设并重轨道。

2004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确定一定比例的国有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和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

《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提出到2020年,建成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8亿亩,亩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高100公斤。

2022年,全国要建成10亿亩高标准农田,以此稳定保障1万亿斤的粮食产能。截至2024年底,全国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超过10亿亩,覆盖全国一半的耕地。

这相当于为1万亿斤粮食产能安上了“保险锁”。

这些高标准农田在节水、节电、节肥、节药、节人工等方面均表现出色,亩均粮食产能增加约100公斤,不少地区项目区的机械化率超过85%。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到2030年,力争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13.5亿亩,累计改造提升2.8亿亩,统筹规划、同步实施高效节水灌溉,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8000万亩。

五、关键区别与联系总结

1、范围层级:

农用地 > 耕地 > 永久基本农田 > 高标准基本农田。

永久基本农田,是耕地的一部分。

高标准基本农田,是永久基本农田的一部分(经过建设达到标准的)。

2、核心属性:

农用地: 用途属性(用于农业生产)。

(永久)基本农田: 保护属性(对优质耕地的特殊保护)。

高标准基本农田: 质量属性(对受保护耕地的质量提升和设施保障)。

3、保护严格程度:

永久基本农田 > 其他耕地/其他农用地。永久基本农田实行最严格的保护制度。

高标准基本农田,是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核心内容和质量体现。

4、概念性质:

农用地、耕地、永久基本农田是土地分类或划定类型。

高标准基本农田,是一个建设标准和目标状态。

5、时间演进:

“基本农田”是历史概念,现在其内涵已完全被“永久基本农田”取代。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是国家在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后,为巩固和提升其生产能力而持续推动的重大工程。

简单来说:

农用地,是所有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

耕地,是农用地中专门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是最宝贵的部分。

永久基本农田(即基本农田) ,是从耕地中划出来的、受到法律最严格保护、绝对不能被乱占乱用的核心优质耕地,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红线”。

高标准基本农田,是国家投入资金和工程,在永久基本农田这个“红线”范围内,建设出来的质量最好、设施最完善、旱涝保收的高产田,是“红线”中的“精品田”。

理解这些概念及其关系,有助于把握我国“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以及“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的战略部署。

无论你的行为是对是错,你都需要一个准则,一个你的行为应该遵循的准则,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改善你的行为举止。了解完“农用地”、“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基本农田”,集么律网相信你明白很多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