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抵押相关法律

房屋抵押相关法律

房屋抵押相关法律:全面了解与深度解析

导语:

在日常生活中,房屋抵押已成为一种常见的融资手段。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都可能通过房屋抵押来获取的资金。然而,房屋抵押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和严格的法律规定。本文旨在全面介绍房屋抵押相关的法律知识读者更好地理解和运用这一融资工具。

一、房屋抵押的定义

房屋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屋作为抵押物,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屋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这一过程涉及抵押人、抵押权人和抵押物三方主体,以及由此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二、房屋抵押的法律规定

房屋抵押在中国法律体系中有着明确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房屋抵押需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抵押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抵押的房屋必须为抵押人合法所有或依法有权处分。同时,房屋抵押需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并在县级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三、房屋抵押的范围与限制

房屋抵押并非毫无限制。根据

法律规定哪些财产不得抵押 (一)

1、土地的所有权不得进行抵押。2、原则上,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能抵押,但如果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话则作为例外情况处理。3、本身所有权、使用权不清楚或者存在一定争议的财产不能进行抵押。4、依据有关法律规定,被查封、扣押或者监管的财产,也是不能抵押的。

一、法律规定哪些财产不得抵押

抵押权最终是要将标的物处分以其价金优先受偿,因此原则上可转让的财产均可抵押,不可转让的财产均不能进行抵押。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1)土地所有权。在我国.土地归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而不能为私人财产。土地所有权不得抵押,也就是不能以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土地抵押。否则抵押合同无效。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这里的例外有两处:一是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抵押。二是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故只能“地随房走”,不能“房随地走”,而且以这两种财产进行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后,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和土地用途。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其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以外的财产为自身债务设定抵押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抵押有效。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无法确定是否有处分权,因此不得抵押。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但是已经设定抵押的财产被采取查封、扣押等财产保全或者执行措施的,不影响抵押权的效力。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如以法定程序确认为违法、违章的建筑物。

二、可以抵押的财产有: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2、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3、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4、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5、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6、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很多时候出现在借贷关系中,最常见的抵押,就是在按揭贷款买房的时候,往往银行方面会要求以新购买的房屋作为抵押物,提供相应的抵押担保。而之后,银行也会按照规定办理房屋的抵押登记手续,以此来保证自身权益,减少出现二次抵押的情况,给自身造成影响。除此之外,有些时候民间借贷中,出借人为了避免出现欠债不还的情况,也有可能要借款人提供抵押或者其他担保。那么这个时候就要注意了,有一些财产是明确规定不得抵押的,若是使用这些财产进行抵押,那么就会导致抵押无效。

不动产多重抵押的法律规定 (二)

不动产多重抵押的法律规定有:

1、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

2、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如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对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

同时应当注意,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有效,由于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致使承租人不能行使承租权的,承租人可以据此主张违约请求权。双方当事人有约定的除外。

不能抵押的不动产包括:

1、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的不动产;

2、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具有纪念意义的建筑物;

3、已被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

4、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的不动产;

5、产权关系不清或有争议的财产;

6、来自全体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不动产;

7、未取得合法权证的违法建筑物。

综上所述,房产是可以进行多次抵押的,同一房地产设定两个抵押权的,抵押人应当将已经设定过的抵押情况告知抵押权人。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抵押权与出租权是房屋所有权人的权利,房屋所有权人将已抵押房屋出租的,租赁合同有效,但租赁权不能对抗抵押权。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

(一)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二)抵押登记申请书;

(三)抵押合同;

(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五)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六)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七)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农村的房子可以做抵押吗哪位比较了解 (三)

农村的房子在一般情况下不可以作为抵押物。以下是对此结论的详细解释:

一、法律规定限制

虽然国家对于农村房屋抵押尚无具体的法律规定,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建设部《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可以明确的是,集体土地上的土地房屋抵押受到一定限制。特别是农村村民的住房,由于其宅基地使用权不得抵押,因此这类房屋无法作为抵押物。

二、可抵押的集体土地房屋范围

集体土地上土地房屋的抵押应局限于以下几类:集体荒地土地使用权、乡村企业集体土地的使用权,以及乡村企业厂房等建筑物及其占用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这些类型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在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作为抵押物。

三、遗失证照的处理

如果申请人持有的相关文件或证照已遗失,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这些证明材料需要经过档案核实,并由档案管理部门提供证实材料。在登报公告遗失满一个月且无异议的情况下,可以确认其提交的相关证明有效。然而,这一流程与房屋抵押的可行性无直接关联,但它是处理遗失证照问题的必要步骤。

综上所述,农村的房子在一般情况下由于宅基地使用权的限制,无法作为抵押物。如需了解更多关于农村房屋抵押的相关信息,建议咨询当地法律专业人士或相关部门。

法律规定哪些房产不能办理抵押登记? (四)

房地产抵押登记,是指房地产抵押关系设定后,当事人按房地产登记管理权限向市或区、县房地产登记机关办理房地产其他权利的登记。那么,法律规定哪些房产不能办理抵押登记呢

1、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的不动产;

2、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具有纪念意义的建筑物;

3、已被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

4、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的不动产;

5、产权关系不清或有争议的财产;

6、来自全体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不动产;

7、未取得合法权证的违法建筑物。

一、不动产抵押注意事项有什么

(1)办理抵押消费贷款较为简单,不过对于贷款用途有一定的限制;在办理前,消费者需要对抵押消费贷款还款压力较大的现实有理性的认识,充分考虑自身的还款能力,避免以房产冲抵债务的不利局面。

(2)消费者在申请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时,一定要分析自身的家庭结构、工作性质、收入状况等,以便能够正确把握个人的贷款总量以及贷款期限,尽量避免由于考虑不周带来的贷款风险。

(3)抵押房产需是借款人名下房产,如果是与第三人共有的,在抵押时必须出具共有人同意抵押声明书。

(4)在提供的婚姻关系证明书中,有离婚情况的,需提交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如果是离婚后单身,需要提供离婚后未再婚证明。

(5)需要明确贷款用途,抵押消费贷款一般只能用于装修、留学、就医、婚庆、购买家庭大额耐用消费品(购车等)等消费项目。

二、不动产抵押手续要去哪些地方办理

(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土地去国土局。

(二)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房屋去房管局

(三)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林木主管部门;

(四)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

(五)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企业以现有的或者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成品、半成品为抵押物的被称为浮动抵押,应当到抵押人的住所地的工商部门去登记。

用房产设定抵押的时候,一般不会转移房屋的占有,也就是说此时房子还是在所有人手里,可以将抵押房屋出租给他人使用,也可以自行使用。但是,将房屋抵押给他人之后,若是债务人到期不能履行债务,这个时候债权人是有权对抵押房屋作出处分的,并且可以在处分抵押房屋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

法律规定哪些房产不能抵押 (五)

1、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2、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3、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4、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5、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6、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

一、哪些房产不能抵押

(一)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

(二)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

(三)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

(四)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

(五)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

(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

二、房地产抵押的效力是什么

房地产抵押一经设定,即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不仅在当事人之间设定了相应的权利义务,且对抵押物及与其有关的其他财产权也有影响。根据房地产抵押权效力的对象,可将其划分为对内效力和对外效力。

(一)房地产抵押权的对内效力

1、先受偿效力

房地产抵押权的对内效力,简而言之,即房地产抵押权人有就受担保的债权对抵押的房地产优先受偿的权力。房地产抵押权人在其债务人届期不履行债务时,无须经房地产抵押人的同意即可对抵押的房地产予以处分,并从变卖的价款中优先于普通债权人获得清偿。

2、房地产抵押权担保的债权范围效力

房地产抵押权担保的债权范围包括:

(1)主债权;

(2)利息。包括法定利息和约定利息。由于债务人迟延履行而导致的利息即迟延利息,亦属于房地产抵押权的担保范围;

(3)违约金;

(4)损害赔偿金;

(5)实现房地产抵押权的费用。

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对房地产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房地产抵押权所涉及的物的范围效力

(1)房地产自身。房地产抵押,根据其标的物可以大致划分为两种:土地使用权抵押和房屋所有权抵押。以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其地上建筑物、其它附着物随之抵押;以房屋所有权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同时抵押。以依法获准尚未建造的或者正在建造中的房屋或者其它建筑物抵押,当事人办理了抵押物登记的,则为房地产抵押权的效力所及。

(2)房地产的从物。从物指非主物的构成部分而从属于主物,并对主物发挥辅助效用之物。由于房地产抵押权为就抵押物拍卖价金优先受偿的价值权,基于主物之处分及于从物的原则,实行房地产抵押权拍卖房地产时,其效力自应及于房地产的从物。

(3)房地产的从权利。从权利是指为助主权利之效力而存在的权利。从权利与主权利的关系,一如主物与从物的关系,以主权利及其所属的标的物设定房地产抵押权时,房地产抵押权之效力得及于从权利。

(4)孳息。房地产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权开始实行后到抵押标的物的处分为止房地产所产生的孳息。中国《担保法》第47条规定: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由抵押物分离的天然孳息及抵押人就抵押物可以收取的法定孳息。但抵押权人应将扣押抵押物的事实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的义务人,否则,抵押权的效力不及于该孳息。

4、抵押物价值保持的效力

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所抵押房地产的价值减少的,房地产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所抵押的房地产价值减少时,房地产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其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抵押人对抵押物价值减少无过错的,房地产抵押权人则在抵押人因损害而得到的赔偿范围内要求提供担保。

(二)房地产抵押权的对外效力

房地产抵押权的对外效力是指房地产抵押权对抵押关系外部有关抵押物的其他财产权的影响,具体包括对房地产的用益物权、其他抵押权和租赁关系的影响。

1、房地产抵押权对用益物权的影响

房地产抵押权是以房地产的交换价值为债权提供担保,抵押物的使用价值对其没有影响,因此无论是在抵押权设定前或设定后,抵押人均可在抵押的房地产上设定用益物权。但用益物权只有在房地产抵押权设定之前已存在并经登记才能具有对抗房地产抵押权的效力。

2、房地产抵押权对其它抵押权的影响

房地产价值巨大,足以担保数个债权,同时,抵押不移转房地产的占有,因此也有可能在同一个房地产上设定数个抵押权。在同一房地产上设定数个抵押权时,其担保的债权按抵押权设定的先后顺序受偿,顺序相同的则按债权比例受偿。关于房地产抵押权设定先受顺序的确定,应采抵押登记申请日标准,凡提出房地产抵押权登记申请在先的抵押权,经登记后,其顺位先于后提出申请的房地产抵押权,而不论抵押登记簿所记载的登记日期以及抵押登记证书所载明的日期。

3、房地产抵押权对房屋租赁的影响

与设定用益物权一样,抵押人可以在已出租的房屋上设定抵押权,也可以将已设定抵押权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关系存在于抵押之前的,房地产抵押权的效力不及于该租赁关系,抵押的房地产拍卖后,原租赁合同对房地产的受让者继续有效。如果将已设定抵押权的房屋出租的,则房地产抵押权的效力及于该租赁关系,房地产抵押权实现,租赁关系解除。

用房产设定抵押的时候,一般不会转移房屋的占有,也就是说此时房子还是在所有人手里,可以将抵押房屋出租给他人使用,也可以自行使用。但是,将房屋抵押给他人之后,若是债务人到期不能履行债务,这个时候债权人是有权对抵押房屋作出处分的,并且可以在处分抵押房屋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

接受生活中的风雨,时光匆匆流去,留下的是风雨过后的经历,那时我们可以让自己的心灵得到另一种安慰。所以遇到说明问题我们可以积极的去寻找解决的方法,时刻告诉自己没有什么难过的坎。紫律云网关于关于房产抵押的那些事就整理到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