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只是用房子作为他人借款的“物的担保”,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借抵不一,你出了抵押物,在里面充当了“抵押人”的角色,
跟你有利害关系的主要是这几个方面:
1、你的征信查询记录上会体现贷款审批。
这笔借款不会体现在你的征信上,体现在你朋友(借款人)征信上。
2、最糟糕的情况,房子会损失。
你朋友后期未能还上贷款,影响的是他的征信,不会影响抵押人也就是你的征信。
但是重点来了,你的抵押物为本笔借款作了担保,如果他还不上这笔借款,你提供的抵押物会被执行拍卖作为清偿,你的房子最终会损失。
当抵押物的价值不能够清偿所有的债务的时候,抵押人不需要再负其他责任,由债务人(借款人)自己继续进行清偿,
而抵押物拍卖所得价值要是超过了所担保的债权额的话,多余出来的那一部分归抵押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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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拒绝为他人当借款人、担保人,出抵押物?
在个人贷款中,借抵不一主要适应在以下两种场景。
1、借款人资质不符但有抵押物。
“抵押物”符合要求,但“人”的要求不符,一般情况是借款人不符合经营资质要求或者个人征信及流水、年龄问题等,用符合要求的他人名义申请贷款。
应对策略:东边不亮西边亮,经营抵押走不通就走消费型,征信和流水不符合条件换成对这块要求低的贷款渠道。
有很多办法可以解决上面的问题,有需要的可以私信慧姐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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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借款人资质符合但无抵押物。
最常见子女/父母需要贷款,用父母/子女名下的房产进行抵押。
目前银行准入的借抵不一基本为直系亲属间,其他的需要有经营关联,比如法人与股东间。
直系亲属间的这种利益捆绑不同其他人,经营关联的一般是共同的经营主体的贷款需求,作为共同的利益人这个也无可厚非。
如果打着这种幌子的,直接拒绝就是,或者用第一种情况的方法推出去,找慧姐解决。
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人天天都会学到一点东西,往往所学到的是发现昨日学到的是错的。从上文的内容,我们可以清楚地了解到私人房产抵押。如需更深入了解,可以看看集么律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