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小果都干了什么事 孙小果犯了什么案子 孙小果最后结局怎么样 (一)
最佳答案孙小果(曾用名陈果、李林宸),男,汉族,云南省昆明市人,1977年10月27日出生。
因犯强奸罪,1995年12月孙小果被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96年4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因违法办理保外就医未收监执行)。
1997年4月至11月,孙小果在保外就医期间又多次犯罪。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98年2月以强奸、强制侮辱妇女、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罪判处其死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1999年3月二审改判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2007年9月再审改判其有期徒刑二十年。
2010年4月11日,孙小果经多次减刑后刑满释放,实际服刑十二年零五个月。
办案机关查明,2018年7月21日晚,孙小果受李某邀约,先后组织杨某光、冯某逸等7人赶到昆明市官渡区金汁路温莎KTV,对王某涛等人进行殴打,致王某涛重伤二级,其他人不同程度受伤。
案发后,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于2018年7月30日对其立案侦査,于8月30日对其取保候审。案件于2019年1月3日移送至官渡区人民法院后,办案部门发现孙小果系1998年一审被判处死刑的罪犯,昆明市委遂及时向云南省委报告。省委高度重视,要求对该案深挖彻查,依法办理。官渡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3月18日决定对其逮捕,公安机关对孙小果2010年4月刑满释放后涉嫌违法犯罪全面开展侦查,发现孙小果及其团伙成员先后有组织地实施了聚众斗殴、开设赌场、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涉嫌黑恶犯罪。
2019年4月,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进驻云南后,将该案作为重点案件进行督办;5月,全国扫黑办又将该案列为挂牌督办案件,并派大要案督办组赴云南指导督促案件办理工作。7月26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决定,依法对孙小果强奸、强制侮辱妇女、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案启动再审。
孙小果最后结局怎么样
孙小果被执行死刑前现场画面曝光
3月30日晚,由全国扫黑办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联合摄制的6集政论专题片《扫黑除恶——为了国泰民安》在中央电视台播出第五集《督导利剑》。
本集专题片披露了“孙小果案”幕后的故事,起底案件幕后的枉法腐败。“死刑不死”的孙小果逞凶伤人与执行死刑前的现场视频首度曝光。
孙小果被执行死刑,泪流满面。
2018年7月,云南某航空公司的几名空乘人员,来到了昆明市一家KTV喝酒唱歌,醉意中,空姐李某与男同事王某发生了争执,愤怒的李某让对方别走,随后拨打了一个电话,很快,一群刺着纹身的人冲进了KTV,带头的男子是此后震惊全国的涉黑大案主犯孙小果。孙小果抬腿猛踢王某的腹部,当场将其膀胱踢裂。
这是一起涉嫌故意伤害的刑事案件,但孙小果确若无其事,扬长而去。
从十八岁起,轮奸妇女,第一次犯下重罪,20多年来,孙小果已经一次又一次,脱身法外,他确信这一次也不会例外。果然,取保候审,达成和解,随后一切都如同孙小果预料的一样。但是,他没有料到的是,一场席卷全国的扫黑风暴,让他不可能再像过去一样躲进避风港。
2019年3月,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在办理这起KTV故意伤害案时,“孙小果”三个字引起了工作人员的警觉。
云南省昆明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朱彬彬:当时我看见这个名字,第一反应就是觉得,他怎么就出来了?原来不是判了死刑吗。怎么又出来了,而且再一次作案。
孙小果,1975年出生,1994年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案件办理期间,他被取保候审,保外就医,没有被收监的孙小果更加肆无忌惮。1997年4月至6月,他以暴力和胁迫手段强奸4名未成年少女,1997年11月7日,孙小果及其同伙在公共场所,挟持两名17岁少女,进行暴力伤害和凌辱摧残,致使一名被害人重伤,1998年2月,孙小果因强奸罪、强制侮辱妇女罪、故意伤害罪等多项罪名,被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然而,蹊跷的是,12年后的2010年,孙小果重操昆明的夜场,成为了多家夜店的老板,死刑不死的孙小果成了一个谜。
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副组长张力:我们把他锁定为第一大案来督导,开始的时候我们也怀疑,他怎么一步一步的这么多个环节,都能把他打通,走到后来这个程度,这个我们简直也是不可想象。
2019年4月,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赴云南,将孙小果案列为一号督导案件,会同云南省扫黑办调查案件真相。
孙小果死里逃生的背后疑窦重重,调查证实,1998年孙小果一审被判死刑后,1999年二审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判为死缓,2007年,案件启动了再审,死缓改判为有期徒刑20年。期间,孙小果又被多次减刑,实际服刑12年零5个月就被释放出狱。孙小果脱罪,暴露出一个惊人的黑洞,从一审、二审、到申诉再审,刑罚执行等多个环节被人层层击穿。
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副组长张力:我们紧盯的就是“保护伞”跟这“关系网”,不是就案来办这个案子。我们始终把督导的重点,把关注力就盯在了查背后的“保护伞”跟这“关系网”。
孙小果一次次逃出法网,都因为一张无形的“关系网”。专案组调查发现,多年来编织出这张关系网的人,是他的母亲孙鹤予和继父李桥忠。
孙鹤予,原本是昆明市官渡区公安分局的一名民警,曾因帮助孙小果伪造材料,办理取保候审,在1998年被依法判刑并开除公职。
孙小果的继父李桥忠,从云南省边防部队转业后,先后担任过昆明市五华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和区城管局局长。
云南省纪委监委第十一审查调查室主任欧阳雨林:我们发现孙鹤予、李桥忠,虽然官职不高,但是他们20多年来,在为孙小果逃避处罚或者减轻处罚,长期运作,想尽一切办法来结识人,来构建这个“关系网”。
孙小果的母亲孙鹤予:你比如说他(李桥忠)认识你,你这个领导,那么今天吃饭的你又带这个领导来,他又跟这个领导也认识了,下一次又认识这个领导,是这个样。
1999年,孙小果二审被改判为死缓。在此后的几年里,孙鹤予和李桥忠一直四处找关系,想把死缓改为有期徒刑。要改判就得启动再审,再审得先能立案。李桥忠几经运作,和当时的云南省高院立案庭庭长田波搭上了关系。
田波:李桥忠,我原来一直不认识他,他找我实际上他是有目的的,他是通过我一个战友,邀约我说出去吃顿饭。在交往的过程当中,我和李桥忠确实有一些金钱上的交往。
李桥忠同时又请托了时任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冯家聪,向省高院转发了孙小果母亲的申诉材料,自上而下打招呼,让孙小果案启动再审。
田波:就这个案子来讲,当然现在来看肯定是不能启动,那么省人大(常委会)既然督办,就要向省人大(常委会)汇报,我就同意向董副院长请示。
既有内应,又有来头,案件得以顺利立案,进入再审环节。然而再审过程中,合议庭对是否将死缓改判为有期出现了不同意见。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原庭长梁子安:我觉得这个案子真不能改。
时任审监庭庭长的梁子安是能否改判的关键人物,合议庭在对案件进行第三次讨论的时候,这个明知不能改的案子,却还是被改判了。
梁子安:那么院长就来找,说这个案子立也立了,还是动一下,那么看往有期(徒刑)上靠一靠。你想作为院长发话了以后,那就按照院长的意思来办吧。
李桥忠通过关系结识了时任云南省省长秦光荣的秘书袁鹏。借助这层关系给时任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的赵仕杰打了招呼。
梁子安在收受孙鹤予、李桥忠价值11万多元的财物后,顺水推舟,最终促成了再审改判20年有期徒刑。司法的威严与公正,就这样在关系和金钱往来交织中被扭曲。但徇私枉法的黑手并没有就此收手。改判20年有期徒刑的孙小果,实际服刑不到13年就提前出狱,这背后又有着怎样的黑幕?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要求对蛰伏在监狱系统的“关系网”“保护伞”一查到底。
罗正云,时任云南省司法厅副厅长、省监狱管理局政委。他和李桥忠是同乡,也是李桥忠在边防服役时的老上级。在罗正云的牵线搭桥下,李桥忠和孙鹤予结识了时任云南省第一监狱政委的刘思源。
刘思源:有一次我去监区,我就说反正上次吃饭,罗政委跟你说你们监区有个犯人,是他老战友的儿子,叫你们关照,反正你们关照好了就行了。到时候关照不好,领导骂我们,我就来骂你们。
在刘思源等人的关照下,孙小果在省一监服刑期间,多次受到记功、表扬。监狱干警两次对不符合减刑条件的孙小果,报请减刑。
为了让孙小果以最快、最大程度减刑,孙鹤予等人还策划出了荒诞的一幕。由省一监总工程师提供设计图纸,管教干警把图纸带进监狱,同服刑人员按图纸制作出模型,一个署名孙小果的“防盗窨井盖”专利发明出来了,整个过程孙小果从未参与。
为了排除阻力,让虚假专利顺利通过审核,李桥忠、孙鹤予又费尽心思,把孙小果从省一监调换到省二监服刑。在云南省第二监狱副监狱长朱旭的帮助下,孙小果被认定为有重大发明专利。法院裁定,减去有期徒刑2年零8个月。
法律成了枉法者手中的“橡皮泥”,造成黑恶之徒脱身法网继续危害社会,为尽快依法彻查孙小果案真相,全国扫黑办在中央督导组的基础上,又派出大要案督办组,多次赴云南指导推进案件侦办。
“对极大地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极大地影响社会稳定的犯罪分子,出重拳、下狠手、零容忍,坚决打击这些个黑恶势力的势头。”最高法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孙小果案督办组成员罗智勇说。
云南省纪委监委第十一审查调查室主任欧阳雨林:无论涉及到谁,都必须一查到底,查清事实,追责到位,唯有这样才能对历史有个交代,才能对人民有个交代。
2019年12月23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孙小果案经再审依法公开宣判,决定对孙小果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20年2月20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昆明市中院对孙小果执行死刑。
此次专题片首次曝光了孙小果被执行死刑前的画面。他戴着手铐含泪签字,被押赴刑场。
孙小果的母亲孙鹤予含泪忏悔说,我确实心里边非常惭愧和内疚,也很痛。在教育子女上的问题,还有对待法律的这一些问题,我确实走错了,也做错了,也很后悔,造成了今天的这个结局。
多年来一次次为孙小果枉法脱罪的孙鹤予、李桥忠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19年,梁子安、罗正云、刘思源等17人因犯徇私枉法罪、受贿罪等罪,被判处12年至2年不等有期徒刑。包括两任云南省高院院长在内的6名领导干部也受到了党纪处分。
孙小果继父李桥忠忏悔说,“39年的党龄、43年的工龄,就此被自己自毁自灭,深感无地自容,后悔莫及。
云南省高院立案庭原庭长田波说,“说句实话,一想到这个我就有时候感到非常想流泪,我是打击了一辈子的犯罪,最后自己成了‘保护伞’。”
云南省高院审判监督庭原庭长梁子安说,“盲从领导、丧失原则,作为一个老党员丧失了党性,作为一个老法官没有做到法律的坚守,今天才会在被告席上坐着。”
介绍贿赂罪最新案例 (二)
最佳答案法律分析:中国法院网讯 (张乐嘉)近日,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了原宣城市公安局某派出所副所长储某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徇私枉法、受贿、挪用公款案,原宣城市公安局某派出所民警江某某犯徇私枉法、受贿案,原宣城市公安局特巡警大队辅警毕某犯介绍贿赂罪案,被告人储某某犯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犯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被告人江某某犯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被告人毕某犯介绍贿赂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被告人储某某在担任某派出所副所长期间,收受贩卖毒品的犯罪嫌疑人给付的钱财,并向其通风报信帮助逃避抓捕、刑事处罚,构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被告人储某某、江某某作为公安干警,在办理涉嫌开设赌场刑事案件中,为获取非法利益,对明知是有罪的人故意包庇使其免受追诉。被告人储某某、江某某利用职务之便,单独、合伙向犯罪嫌疑人索取、收受他人现金和购物卡共计8.3万元,二人均构成徇私枉法罪、受贿罪。被告人毕某为促使行贿人和受贿人储某某、江某某相识相通,代为联系、介绍贿赂6万元,并从中收取8000元好处费,构成介绍贿赂罪。被告人储某某在担任副所长期间保管单位小金库,挪用公款6.9万元进行非法、营利活动,构成挪用公款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九十二条 介绍贿赂罪是指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行为。介绍贿赂罪在主观方面属于故意,即明知是在为受贿人或者行贿人牵线效劳,促成贿赂交易。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行贿人和受贿人之间进行联系、沟备考系、引荐、撮合,促使行贿与受贿得以实现的行为。构成介绍贿赂罪还必须具备情节严重的条件。
阮强覆灭记,1999年,调动600多军警围捕,为何动用火炮? (三)
最佳答案在之前的文章中,作者和大家聊了一系列大案要案,例如当年的鹿宪洲案件、白宝山案件等等。今天,我们聊聊广西的阮强案件。认真的说,这一案件创造了几个第一。从50年代以来,在围捕犯罪分子的过程中,武警部队和公安干警,第一次使用了火炮。在围剿阮强团伙的过程中,第一次出现51岁的高龄悍匪。今天,我们就聊聊阮强集团的覆灭。
众所周知,广西民风彪悍。早在明朝统治时期,为了对付日本倭寇,明朝不得不把广西的部队调往了东南沿海前线。在清朝统治的后期,洪秀全的2万多“广西老兄弟”把大清王朝折腾得够呛。到了抗战时期,广西的部队也是抗战主力军,出现了“广西桂军凶如猛虎恶如狼”的说法。由于各方面的因素,广西地区曾经出现了各种悍匪,阮强就是其中之一。
阮强年轻的时候学过武术,在民兵训练的时候,自己的枪法也不错。80年代,阮强进入了博白县英桥信用社工作,成为了“商品粮”。但即便是在工作期间,阮强仍然好勇斗狠,经常打架斗殴,当地人都怕他。由于违规放贷,钱款还不上,阮强被信用社开除。失业以后的阮强,在社会上瞎混,后来,加入了博白县的特大诈骗犯刘存煜团伙。
由于枪法好,深受刘存煜的赏识。不过好景不长,1994年,刘存煜由于诈骗了几千万,被判处无期徒刑。随后,整个团伙土崩瓦解。90年代,几千万人民币足够一个地级市投资建设了。阮强并不甘心沉落,他一方面聚拢旧部,另一方面招募新的成员。逐步发展到了20多人,开始在博白县和廉江市等地,开设赌场,并且进行贩毒活动。
为了继续扩大势力,阮强通过各种渠道,从越南购买了冲锋枪、手枪以及大量的子弹。至此,阮强团伙初具规模,在当地的影响力越来越大。除了经营赌场和贩毒之外,博白县位于两广交界地区,来往的大货车很多,阮强团伙经常沿路抢劫司机财物。短短的几年时间里,阮强团伙犯下重大恶性案件18起,当地群众非常害怕。
1999年3月11日,阮强和团伙二号人物李春,带着几个人,乘坐面包车前往廉江市禾寮镇索要一笔赌债的时候。与公安机关的巡逻车遭遇,双方开始追逐。在追逐期间,二号人物李春使用56式冲锋枪,向巡逻车扫射,4名公安干警则使用54式手枪还击。李春当年已经51岁了,但非常凶残,名气甚至还在阮强之上。由于自己的团伙被公安机关彻底打掉,才加入了阮强团伙。
双方追逐的过程中,车辆发生了侧翻。阮强团伙随即抢劫了路边的3辆摩托车逃跑,4位公安干警被路人救出。由于在大白天公然使用冲锋枪向干警射击,案情重大。对于阮强团伙的情况,迅速开始了摸排和调查。期间,发现博白县部分公安人员存在通风报信的情况。因此,总指挥部采用了异地秘密调警的模式,从南宁等地,总计抽调了600多名武警官兵和公安干警。
1999年4月5日,总指挥部得到消息,阮强团伙的几个主要成员,正在博白县英桥镇的一个窝点聚会。机不可失时不再来,总指挥部命令6日凌晨4点半发起突袭,因为凌晨是人最困也是警惕性最低的时候。不过,这个消息没有通知博白县当地人员。
4月6日凌晨,总攻发起以后,阮强团伙依靠冲锋枪、手枪和手榴弹负隅顽抗。当地的地形比较空旷,再加上房屋结构坚固,强攻不是办法,而且没有制高点能够压制火力。双方对峙了4个多小时,反复劝降都没有任何效果。在这样的情况下,为了防止阮强团伙主要成员再次逃跑、危害当地群众。
武警机动部队奉命抽调了2门82毫米无后坐力炮和2支40毫米火箭筒助战,这是建国以后,广西地区在打击犯罪分子的过程中,第一次使用火炮。在使用火炮之前,公安机关再次劝降。在火炮的威慑下,4个罪行比较轻的犯罪分子,抱头出来投降。其余2人,继续使用冲锋枪抵抗。总指挥部命令开炮,总计开了4炮,建筑物内停止了抵抗。
后来,武警战士和公安干警在破损的楼房内,发现了2具尸体和1把56式冲锋枪。但是,这两个人不是阮强和李春,这是怎么回事呢?原来阮强在军警合围的几分钟之前,刚刚离开聚会的小楼。不过,狡猾的阮强并没有逃出包围圈。
原来在军警合围的同时,为了防止犯罪分子突围,在附近的几个主要路口,都部署了武警战士和公安干警。阮强在军警合围之前离开了小楼,但并没有走太远。听到枪声以后,阮强吓得夺路而逃。在一个路口,与正在执勤的武警中队长蒋顺林和2名武警战士发生了遭遇战。
阮强使用54式手枪抢先开枪,击中了蒋顺林的左臂。作为一名作战经验丰富的武警部队警官,蒋顺林的反应堪称经典。被击中以后,即将倒下的一瞬间,蒋顺林右手使用79式冲锋枪迅速射击,一串子弹全部击中了阮强,阮强当场被击毙。后来,蒋顺林中队长被武警部队记一等功,获得了第三届“中国武警十大忠诚卫士”称号。
就在同一天,为了防止其他犯罪分子逃跑,公安机关迅速行动,将阮强团伙的其余5名主要成员抓获。但是,团伙二号人物51岁的李春仍然在逃。原来3.11案件之后,李春就逃往了广东廉江,因此,逃过了公安机关的这次打击。听说阮强团伙全军覆没以后,李春重新开始了流窜作案。
由于担心被公安机关合围,李春不断逃到哪,都随身带着一个包,包里装了1把56式冲锋枪、1把猎物和1枚手榴弹。从1999年到2004年的4年多时间里,公安机关多次抓捕李春,都被李春成功逃跑。由此可见,李春堪称是老奸巨猾。不过,善恶到头终有报。
2004年6月12日晚上10点40分,6名公安干警对李春进行了合围。李春发现情况不对以后,持枪拒捕。民警黄骁表现突出,在腹部身中一枪的情况,仍然奋力将李春扑倒,为其他战友争取了合围时间。最终,李春被几位干警开枪击毙。在李春藏匿的地方,公安机关查获了1把56式冲锋枪、1把64式手枪、1把自制小口径手枪、1枚手榴弹,以及大量的子弹,堪称是悍匪。
再加上随后的抓捕,李春建立的新团伙被彻底打掉,总计7人落网。至此,整个阮强团伙彻底瓦解。关于八九十年代的大案还有很多,作者在以后的文章中,和大家慢慢聊。
从上文内容中,大家可以学到很多关于公安局长开设赌场罪的量刑标准的信息。了解完这些知识和信息,紫律云网希望你能更进一步了解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