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犯罪的概念

职务犯罪的概念

职务犯罪,这一术语在社会各界,尤其是法制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它不仅关乎国家公职人员的职业道德与法律底线,更直接影响到国家的政治稳定、经济发展和社会公正。本文旨在深入探讨职务犯罪的概念,通过分析其定义、主要类型、构成要件、危害及预防措施,以期增强公众对这一领域的认识与理解。

职务犯罪的定义

职务犯罪,简而言之,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自身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的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行为,这些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了国家公务活动的正常秩序,依照刑法规定应当受到刑事处罚。此类犯罪的本质特征在于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是腐败现象最为突出的表现之一。

职务犯罪的主要类型

职务犯罪种类繁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主要划分为贪污贿赂犯罪、渎职犯罪以及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三大类。贪污贿赂犯罪包括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等,这些罪行直接涉及公共财产的非法占有及利益输送;渎职犯罪则涵盖了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等,表现为公职人员未能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公共财产或国家利益受损;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如非法拘禁罪、刑讯逼供罪等,严重侵害了公民的基本权利。

职务犯罪的构成要件

构成职务犯罪,需满足特定的主观与客观要件。主观要件包括行为人对其行为危害后果的认知心态,如故意或过失。客观要件则主要包括:利用职务之便、滥用职权或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此外,职务犯罪的主体具有特殊性,限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中的国家工作人员等。

职务犯罪的危害

职务犯罪的危害深远且广泛。它不仅直接损害国家利益和公共财产,破坏社会的公平竞争环境,而且严重削弱政府的公信力和形象,影响人民群众对政府的信任。此外,职务犯罪还可能导致市场秩序混乱,破坏投资环境,阻碍经济的健康发展。长远来看,职务犯罪更是对法治社会建设的巨大挑战,侵蚀着社会的道德基础。

预防职务犯罪的措施

预防职务犯罪需从多方面入手。首先,加强思想教育,提升公职人员的职业道德与法律意识,使其深刻认识到职务犯罪的严重性。其次,完善制度建设,构建健全的权力制约与监督机制,规范权力运行流程。同时,强化外部监督,拓宽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渠道,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提高违法成本,加大对职务犯罪的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最后,开展廉政培训与警示教育,通过案例剖析,增强公职人员的廉洁自律能力。

注意事项

在探讨和预防职务犯罪的过程中,我们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要时刻保持警惕,不断学习和更新法律知识,增强自身的法制观念;二是要积极参与社会监督,发现职务犯罪行为及时举报,共同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三是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明确权力的来源与边界,做到依法行政、廉洁奉公。

职务犯罪的概念的相关问答

  • 1、法律规定严重职务违法判多久
  • 2、违纪、职务违法、职务犯罪三者之间的区别?
  • 3、职务犯罪的构成及要件是什么
  • 4、会计职务犯罪会计职务犯罪的界定
  • 法律规定严重职务违法判多久 (一)

    贡献者回答严重职务违法如果构成职务犯罪,其判刑时间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若情况特别严重,刑期可能延长至七年。以下是具体分析:

    职务违法的后果:通常,职务违法仅根据公务员处分条例受到惩罚,如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职务犯罪的界定:如果职务违法行为达到严重程度,可能构成职务犯罪。职务犯罪包括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行为。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的刑罚: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导致公共财产、国家或个人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若情况特别严重,如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恶劣社会影响的,刑期可能延长至七年。

    重点内容:严重职务违法的判刑时间需根据具体犯罪情节和后果来判断,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若情节特别严重,刑期可能延长至七年。

    违纪、职务违法、职务犯罪三者之间的区别? (二)

    贡献者回答违纪、职务违法与职务犯罪:界定与差异分析 在我们探讨违纪、职务违法与职务犯罪三者之间的区别时,首先要明确它们各自的定义和适用范围。违纪主要分为党纪和政纪,党纪是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准则,而政务处分则针对公职人员的违法行为。两者虽有内在一致性,但在适用对象、依据、程序和救济等方面却存在着显著差异。

    首先,对象的差异:党纪处分的对象是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政务处分的对象则是公职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在具体实践中,非公职人员的党员不能受政务处分,非党员的公职人员也不能受党纪处分,而党员公职人员可能同时面临党纪和政务处分。 其次,适用依据的区分:党纪处分依据党内法规,如《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而政务处分则依据国家法律,如《监察法》。党纪更强调对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约束,而国法则是所有公民的底线。对于党员公职人员,违纪与违法的匹配需要结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政务处分法》进行。

    程序上,政务处分的特殊程序:涉及同级人大或政协公职人员的撤职、开除处分,需先通过相应机关的罢免或免职程序。而在党纪处分中,此类程序并不适用。 权利救济上,申诉流程的异同:党纪处分的申诉更灵活,可以向作出处分决定的党组织或上级党组织提出,而政务处分的复审则有明确的时间限制和申请渠道。

    职务犯罪则是更严重的违法行为,涉及监委管辖的101个罪名,一旦公职人员触犯,将面临刑事责任。它涵盖了违反政纪和职务违法,但后果更为严重。 总的来说,违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虽然都是法律规范下的行为,但其程度、责任和程序各有不同。理解这些区别,对于全面从严治党,规范权力运行,打击职务犯罪具有重要意义。通过严格的党纪和法律制裁,我们可以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化。

    职务犯罪的构成及要件是什么 (三)

    贡献者回答职务犯罪主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滥用职权、谋取私利、侵犯公共利益的高层次、高智商犯罪。对于职务犯罪构成要件,有具体的法律规定。下面由我为你介绍职务犯罪的相关 法律知识 。

    职务犯罪的构成及其要件

    (1)、职务犯罪主体:

    职务犯罪的主体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一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二是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中的国家工作人员、三是人民团体中的工作人员、四是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2)、职务犯罪的主观要件:

    是指行为人对其行为的危害后果,所持的一种心理与心理状态。

    (3)、职务犯罪的客体要件:

    侵害的是国家对职务活动的管理职能。

    (4)、职务犯罪的客观要件。

    我国法律规定职务犯罪的客观要件主要有以下三种形式:

    一是利用职务之便;二是滥用职权;三是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务。

    职务犯罪的危害性

    动摇国家政权的根基

    首先,它将破坏政权的稳定,导致政治体系合法性的危机。国家政治体系是一个多成分的结合体,按照马克斯·韦伯的观点,国家政治体系的统治系统是由自愿服从和信仰体系构成。一个政权的维系取决于公众对政治体系合法性的确认和信仰。职务犯罪的多发、频发、高发态势会导致公众认为国家已背离了存在的初衷,成为权力拥有者发财致富的工具,或成为被滥用和不负责任加以行使的对象。在这种情况下,国家现存政权合法性必然产生危机,社会就会出现动荡局面。“如果人们对哪一个政权具有合法性问题发生争论,其结果必然导致内战或革命。”职务犯罪是发生在掌握公共权力的国家公职人员中的犯罪,因此,它总是同国家政权密切相关的。

    邓小平(1904~1997)同志曾对腐败现象给政权造成的严重危害作过精辟的概括,并且为之忧心忡忡,夜不能寐。他指出“腐败现象已经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广泛领域,尤其是侵蚀到我们党政机关和干部队伍。利用职权营私舞弊、贪赃枉法、索贿受贿等犯罪行为,达到了惊人的程度。”“如果我们掉以轻心、任其泛滥,就会葬送我们的党,葬送我们的政权,葬送我们的社会主义大业。”在党的十六大上,他进一步明确指出:“不坚决惩治腐败,党同人民的血肉联系就会受到严重损害,党的执政党的地位就会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

    显然,职务犯罪是腐败最严重的表现形式,是我们党的性质、宗旨根本对立的。它的滋生蔓延会危机我们党的执政地位,国家政权的稳定,导致政治危机。

    其次,削弱党和政府的执政能力。我们党的执政地位是建立在人民群众密切联系基础之上的,是建立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基础之上的,解放后,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威信很高,政权非常稳固,但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和发展,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等腐败现象不断蔓延滋生,不少国家公职人员把自己所掌握的本属于人民的权力资本化、商品化,搞钱权交易,以权谋私。处于各级领导权的国家工作人员绝大部分是共产党员,如果这些人利用职务之便牟取个人私利或任意亵渎职责,必然大大地降低党和政府的威信,破坏党和政府的执政能力。

    破坏国家秩序

    职务犯罪对国家秩序的破坏主要表现为危及法治建设和政府改革进程。

    首先,国家公职人员的职务犯罪危害国家政权的法治基础。法律法规是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不受侵害的重要保证。法律规范的制定与实施是法治的重要体现。而法治作为现代化国家的基本特征是维系国家的重要手段。职务犯罪对于国家秩序和公共秩序的破坏是相当严重的。职务犯罪是国家工作人员的犯罪,犯罪主体是法律的制定者、实施者,更是国家法治的捍卫者。坚决、忠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保证国家各项职能的实现是对国家工作人员的最基本要求。

    如果法律的制定者、实施者的行为背离法律的要求,破坏法律的尊严、统一和正确实施,将会对其他工作人员产生误导作用。促使奉公守法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审视自己的行为方式时怀疑法律的严肃性,从而在根本上动摇法律在公众心目中的地位,造成法律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下降,导致法律调节功能失灵。

    同时,国家工作人员是由人民选举或受人民委托从事公务的人员,职责要求他们自觉地遵守法律,成为社会法制观念的代表。如果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牟取私利或滥用职权,则必将玷污法律在民众心目中庄严神圣的形象,使社会成员失去公平感和安全感,从而放弃依法办事的自觉性,进而导致国家秩序的混乱和法治基础的丧失。

    其次,职务犯罪对政府现代化运作形成阻碍。政府的良性运作是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的最根本保证。市场经济条件下行政权力不能随意介入市场,影响经济活动的具体运作,但整个社会的经济发展仍有赖于政府的宏观调控和有效的干预。在一定意义上说,政府是社会经济发展的推动力量,而职务犯罪则从根本上损耗政府的效能,使经济失去积极、有效的调控机制。职务犯罪促成并加剧了政府运行的低效状况。在现代社会中,时间对于经济活动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被视为最重要的资源。“腐败官员延宕政策的执行,拖延办事时间,往往是敲诈勒索的基本手段,经济实体要想迅速办理有关事宜则须向他们行贿。”

    同时,政府为防止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进行犯罪制定了繁琐而复杂的办事程序和手续,又进一步加剧了低效率,使政府运行进入恶性循环。职务犯罪还加大了政府行政改革的难度,职务犯罪是对行政法律规范的背叛和践踏。传统的行政管理体制是腐败产生和蔓延的温床,是职务犯罪赖以生存的土壤。对职务犯罪而言,既想隐蔽罪行继续实施犯罪活动,又想逃避法律的追究与制裁。因此,他们喜欢暗箱操作,会尽力阻挠行政公开,妨碍社会民主化进程。为维持既得利益并保证现有环境的存在,他们自然不会愿意建立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的行政运行机制,而且还会想方设法地设置障碍。从而增大了改革的难度。

    破坏市场经济及其发展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受贿、渎职侵权等犯罪,破坏国家的经济秩序,严重危害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存在和发展。因为每个国家在经济发展过程中,都会面临资源短缺和资金不足的问题。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利用国家有限资金是推动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保证。从经济上讲,职务犯罪是权力的设租活动,必然加重市场经济中的矛盾和问题,破坏社会资源按照市场规律实行优化配置,导致资源经费和资金流失,最终阻碍经济的发展。

    职务犯罪对经济增长产生危害。

    首先,职务犯罪行为不利于政府的发展计划和政策的实施。国家公职人员实施的职务犯罪使他们丧失了公共目标和公共责任感。为个人谋取利益,利用手中权利公饱私囊。他们将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抛置脑后,阻碍政府法规和发展计划的有效实施。使政府的发展计划扭曲变形甚至落空。

    其次,职务犯罪对市场经济最直接的影响是给国家和社会造成的巨大损失。据有关资料显示职务犯罪是国有资产流失的重要原因之一,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是国家权利巩固和强化的基础与前提。职务犯罪的各种形式,无论是贪污受贿犯罪等谋私型犯罪,还是渎职等不负责任犯罪都是以牺牲公共利益,特别是国家利益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为表现特征的。据专家分析,我国国有资产流失的 渠道 达58种。1982年到1992年有5000亿国有资产流入个人或私营企业手中。

    职务犯罪的概念

    在这个名词里面我们必须了解什么是“职务”。“职务”在我国是一个内涵丰富的,内容复杂的组合性概念。目前在我国的职务分类中主要有:法定职务、事定职务、执行职务、管理职务、决策职务、临时职务、固定职务、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等等,我国的职务分类大典中记载有:8大类,66个中类,413个小类,1838个职业。

    在职务这个名词中,所谓的“职”:就是职责、职权、职掌、这个职业就是“掌管”的意思。“务”呢,就是由职而产生的,所应承担的任务、事务、也就是具有一定的“职”,就要承担一定的事物,同时,根据职务的不同,相应地承担的责任也不同。

    职务犯罪的概念就是:指国家工作人员、企业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进行非法活动或者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破坏国家对职务的管理职能,依照刑法应当受到处罚的行为的总称。

    职务犯罪的特征

    一般犯罪都有四个特征,也叫构成犯罪的四个要件“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

    职务犯罪的主体离不开“职务”二字,如前所述,我国目前职务犯罪的主体,主要是界定在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范围之内,在主体上便于区分,明确了范围为打击与预防职务犯罪提供了准确的法律依据。

    职务犯罪的行为特征:

    其犯罪行为与职务是相联系的,而且法律规定这种联系还应有必然的并且有因果关系,否则,即便是执行公务期间实施的犯罪行为,也不能构成职务犯罪。从理论上说,职务行为具有相统一的性质。没有权利的义务,不是职务行为,不进义务去占有权利,造成职务行为失衡,就构成职务上的违法与犯罪。所谓身份犯是指,我国刑法所规定的,对定罪量刑有影响的,一定的个人要素地位和状态。不具有法律规定的特殊身份不能成为职务犯罪主体。在这个特征里面的论述主要强调:一个是,犯罪行为要和职务有联系,否则就不是职务犯罪。另外呢,犯罪的主体必须是特殊主体,也就是要求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才能构成职务犯罪。我国刑法第九十三条对特殊主体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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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计职务犯罪会计职务犯罪的界定 (四)

    贡献者回答会计职务犯罪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界定:

    犯罪主体的主观动机:

    会计职务犯罪的犯罪人主观上出于故意,目的是谋取非法经济利益。这与由于业务不精或疏忽导致的错账、错款有显著差异,后者并无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意图,属于会计违法行为,而非犯罪。

    涉及的金额标准:

    金额是区分会计违法与犯罪的重要标志。例如,偷税行为在达到一定金额时,会被视为犯罪。贪污罪的门槛是5000元,低于此金额的非法占有行为属于会计违法。

    犯罪行为对社会经济的影响:

    会计职务犯罪造成的经济损失或社会影响也是判断其严重程度的重要因素。若行为导致国家、集体和个人财产的重大损失或广泛的社会影响,该行为将被认定为犯罪。反之,如果仅造成较小的经济损失或社会影响,则可能被视为违法的行为。

    综上所述,会计职务犯罪的界定需要综合考虑行为的主观意图、涉及的金额以及实际造成的社会经济影响。

    人天天都会学到一点东西,往往所学到的是发现昨日学到的是错的。从上文的内容,我们可以清楚地了解到职务犯罪的概念。如需更深入了解,可以看看紫律云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