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走私淫秽物品罪、走私废物罪

在我国刑法构建的严密法网中,第一百五十二条犹如一座坚实的堡垒,针对走私淫秽物品罪与走私废物罪作出明确规制,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旨在全方位守护社会道德风尚与生态环境安全,为国家的稳定发展保驾护航。

从条文本身剖析,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清晰划定了两类犯罪行为的法律责任。就走私淫秽物品罪而言,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走私淫秽的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书刊或者其他淫秽物品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若情节严重,将面临十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则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这里的 “情节严重”,涵盖多次走私淫秽物品、走私数量巨大、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情形 。

而对于走私废物罪,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运输进境,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像走私国家禁止进口的危险性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分别或者合计达到一定数量标准,或者虽未达数量标准,但属于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使用特种车辆走私、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等,都可认定为 “情节严重” 。此外,条文还对单位犯罪作出规定,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相应个人犯罪条款处罚,确保法律的威慑力无死角覆盖。

深入探究这两类犯罪的构成要件,对于准确适用法律极为关键。在走私淫秽物品罪中,主观方面要求行为人必须具有牟利或者传播的目的,若只是单纯个人使用,夹带少量淫秽物品出入境,不构成此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淫秽物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皆可构成。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冲击国家对外贸易管理制度,又对社会管理秩序尤其是社会公序良俗造成破坏 。

例如,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曾审结一起案件,被告人李小美以牟利或传播为目的,通过组织拼团跨境网购大量淫秽书刊,最终因构成走私淫秽物品罪被依法判刑 。走私废物罪的主观方面同样为故意,明知是境外废物仍逃避监管运输进境。客观方面,违反海关法规和国家关于废物管理的规定,逃避海关监管将废物运输进境。犯罪对象是境外的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侵犯的客体包括海关监管制度和国家禁止废物进境的制度 。

在司法实践领域,随着时代发展,走私犯罪手段愈发隐蔽、多样,给执法带来诸多挑战。但司法机关始终秉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原则,依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及相关司法解释,精准打击此类犯罪。一方面,对于走私淫秽物品罪,严格界定 “牟利” 与 “传播” 目的,借助大数据、互联网监测等技术手段,追踪淫秽物品流通链条,从源头遏制传播。另一方面,在打击走私废物罪时,加强海关、环保等多部门协作,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提升对废物的鉴定能力与效率,确保准确认定犯罪 。同时,不断完善相关司法解释,明确 “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 等具体标准,为司法实践提供更具操作性的指引。

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存在,意义深远且重大。从社会道德层面看,打击走私淫秽物品行为,有力抵制不良文化侵蚀,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维护社会公序良俗,筑牢社会道德底线。从生态环境角度出发,严惩走私废物犯罪,防止境外有害废物流入境内,避免环境污染,守护国家生态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想要成长,必定会经过生活的残酷洗礼,我们能做的只是杯打倒后重新站起来前进。上面关于走私的罪的信息了解不少了,集么律网希望你有所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