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 洪雪)拉客途中被交警发现套牌,黑车司机高某不仅拒绝停车,还开车连续撞击在非机动车道内等待红绿灯的电动车,随后又沿着长安街由西向东逃逸,最终在建国门附近被赶来支援的特警抓获。

近日,东城法院一审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高某有期徒刑三年。

2018年3月13日有网友爆料称,在建国门外大街有交警执法,并称特警真枪实弹沿街追捕。

当晚8点多,北京交警认证的微博通报称,当日下午3点,发现一辆挪用号牌的小客车。在盘查时,该车司机强行驾车驶离现场,其间剐到两辆电动车。警方迅速处置,后在日坛路南口将该车拦停,司机被当场控制。经初步调查,该车司机使用的驾驶证系伪造,悬挂车牌为挪用其他车辆。

33岁的山西人高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于当日被羁押,同年3月28日被逮捕。

北京市东城区检察院指控,高某于2018年3月13日14时许,驾驶套牌的黑色比亚迪牌小型轿车,非法营运载客行驶至东城区崇文门路口时,被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涉车案件侦查队民警发现车辆违法套牌,交警驾车跟随。

高某发现警察后,为逃避处罚,自南向北行驶至台基厂大街北口遇红灯时,突然从机动车道并入非机动车道欲右拐驶入长安街,并两次碰撞在其前方等候红灯的董某的电动三轮摩托车尾部。

交警赶到后要求高某下车,但其拒不配合,通过先倒车后加速的方式,强行驾车通过,惊吓、冲撞多名正在等候红灯的非机动车驾驶人及车辆,致被害人胡某、董某的两辆电动车严重受损。后高某沿长安街由西向东逃逸,至建国门外大街与建华南路交叉口红绿灯时被交警截停,其仍拒不配合交警执法,拒不下车,后被支援特警抓获。

公诉机关认为,高某具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事实及量刑情节,建议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高某判处三至四年有期徒刑。

在法庭上,高某表示认罪。

高某的辩护人表示,高某到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积极赔偿被害人、取得被害人谅解,且系初犯、偶犯,有未成年子女需要抚养,请求法庭对其从轻处罚。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高某故意使用套牌机动车上路行驶并非法营运载客,为逃避处罚,在城市中心公共道路驾车驶入非机动车道冲撞行驶,虽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足以危及到不特定或者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应予刑罚处罚。

鉴于高某到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且积极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被害人谅解,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高某有期徒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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