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悦本草为什么被注销 因产品虚假宣传被查处 (一)

优质回答如今养生已成为时尚,除了一些中老年人,许多年轻人也纷纷加入养生大军。许多商家抓住这个商机,顶着夸张宣传文案的诸多“养生爆款”高调出道。近日,义乌市市场监管局稽查大队执法人员在检查一家网售“养生爆款”的微商时,发现虚假宣传内容,马上立案查处。

祛痘养颜促睡眠,解酒护肝排烟毒……效果如此“神奇”,价格也是个顶个的贵。这些宣传是真的有效,还是夸大其词执法人员在查看该微商的朋友圈时,发现他们正在销售“羽悦本草”和“清源果”产品,宣称具有“祛痘养颜促睡眠、解酒护肝排烟毒”等功效。

执法人员仔细检查了其宣传产品,发现名为“羽悦本草”的产品其实只是智能加热护腰带和相对应的中草药粉末包,并非医疗器械,名为“清源果”的产品则为普通食品。该微商无法提供朋友圈中所宣称的功效的证明材料,展示的销量和收入等信息均为虚假内容。

另据当事人交代,“清源果”产品的成本其实只要60多元/盒,但他以每盒近200元的价格销售,一盒就有200%的利润。执法人员对该微商虚假宣传功效的行为予以立案查处。

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提醒,保健品宣传一定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夸大其词的做虚假宣传。普通食品不能宣传预防治疗疾病或者保健作用,也不得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暗示其治疗和保健作用。保健食品除了宣传批准的保健功效外,不允许宣传治疗功效,不能误导消费者产生能治病的错觉。

值得注意的是,生产相关产品的羽悦本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羽悦本草公司)因涉嫌传销,在6月13日被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冻结了相关银行账户及其利用金融机构转移资金的相关账户。

鉴骗了解到,羽悦本草公司的法人是许某佳,许某佳担任多家公司法人及股东。最终可以追溯到2017年1月16日。许某佳和陈某良、许某红等人在深圳市宝安区西乡共和工业路成立的羽悦本草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羽悦本草健康科技公司)。该公司在去年已经注销。

鉴骗更深入了解发现,羽悦本草健康科技公司实控人陈某良曾陷入西藏艾缇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缇雅公司)的控制权争夺战。

据华夏时报2017年的报道称,艾缇雅公司是一家从事珍贵草本植物组培、育苗、种植及系列多功能饮品、胶囊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生物科技研发型企业,通过微商销售的是一种叫瘦瘦包的纯中药外敷减肥瘦身系列产品。

2月16日,由艾缇雅公司董事长陈某良担任董事长的良兄国际集团发布运营主体公司及品牌变更公告,称集团在深圳前海成立了新的运营主体羽悦本草健康科技公司,“艾缇雅”品牌当月开始陆续升级为“羽悦本草”品牌,产品运营主体由艾缇雅公司正式变更为羽悦本草健康科技公司,届时艾缇雅公司的对外业务由羽悦本草健康科技公司继续经营。

但3月7日,在艾缇雅的代理商中间,突然出现了一份措辞强烈的自称艾缇雅公司投资人陈某荣发表《致艾缇雅代理商的公开信》,称“基于艾缇雅公司的董事长陈某良拖欠货款、财务账目不公开、股东之间分红义务不履行、未经股东允许擅自更换品牌之多种行为”,其本人在律师陪伴下做出决定,将起诉陈某良。”

针对陈某荣的公开信,陈某良则在3月8日发表声明,称陈某荣的公开信“虚构事实、混淆视听。”声明称,陈某荣并非艾缇雅公司的投资人,自己才是艾缇雅公司的实际投资者和品牌合法使用者,同时将积极应诉并追究陈某荣的侵权行为。

据了解,艾缇雅(深圳)科技有限公司原为艾缇雅品牌的委托生产方,双方自2016年9月份终止合作,艾缇雅产品不再由该公司继续委托生产,而改为其品牌公司自行生产。

张馨予被开80万罚单真的吗微商涉嫌虚假宣传 标注张馨予为品牌代言人 (二)

优质回答张馨予被开80万罚单的事件并非直接针对张馨予个人,而是涉及微商虚假宣传,其中标注张馨予为品牌代言人。具体情况如下:

微商虚假宣传被罚:浙江省永康市市场监管局对浙江日加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的“日加利酵素胶原低聚肽饮品”的微商虚假宣传行为开出了八十万罚单。该产品在宣传中标注了多项不实功效,如“预防癌症、瘦身、祛斑祛痘”等20大功效,涉嫌虚假宣传。

张馨予照片被用于宣传:在该微商产品的宣传资料中,确实使用了张馨予的照片作为品牌代言人的形象。然而,目前尚不清楚张馨予是否真的代言了这类微商产品,还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用作宣传。

张馨予的当前状态:张馨予近期并未有特别的行程安排,暂停了拍戏并处于停工休息状态。此次事件可能会对她的复出计划产生影响,尤其是如果她真的是该产品的代言人,可能会对其公众形象造成一定影响。如果她并未代言该产品,则需要维护好自己的肖像和名誉权。

攸妍虚假宣传涉嫌传销,微商那一套居然弄到抖音上去了 (三)

优质回答今日闲暇在家,偶然刷到抖音,发现一网红主播Nice然姐,其粉丝量已达到数百万级别。她发布的一条视频内容是年终奖高达12万和美容卡给保姆,这引发了我对该品牌的关注。进一步调查后发现,这个品牌叫攸妍。

通过查询,发现攸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注册成立,仅在两年后,个人收购了2亿元的代理商存货。按照二八原则来算,短短几年,其销售和存货规模应该达到10亿级别。然而,公司仅有人员缴纳社保信息的记录,只有两人。这让人不禁怀疑,这是否只是一个奇迹。

通过进一步调查,发现攸妍公司在2019年因发布虚假广告,被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2万元。而所谓的虚假广告,其实就是采用了微商的营销策略。所谓的“百万粉丝”中,水分可能很大。

通过搜索发现,攸妍公司还有代理等级设置,包括会员、顾问、首席、官方合伙人、终极合伙人等五个级别。代理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并且公司针对新品上市会有活动,如只需399元购买黑泉水套盒即可成为会员。这与传统的微商模式高度相似,让人不禁怀疑是否存在涉嫌传销的行为。

综上所述,攸妍品牌在营销策略上采用虚假宣传、代理模式,存在涉嫌传销的嫌疑。消费者在购买其产品时,需要谨慎考虑,避免成为受害者。

电商违反广告法的处罚标准 (四)

优质回答法律主观:

随着广告法的逐渐贯彻实施,许多广告商都早已对自己的商品、平台进行了整改。但是,由于广告行业良莠不齐的现状,依然有少数商家铤而走险,钻法律的空子,违反了新广告法,例如滥用违禁词语,夸张甚至虚假宣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章明规定了违反广告法的处罚,所以希望所有的广告商都能在合法的范围内进行广告。一.违反广告法的处罚1.违反本法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责令广告主停止发布、并以等额广告费用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五倍以下的罚款;对负有责任的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3.发布广告违反本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责令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停止发布公开更正,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发布广告违反本法第九条至第十二条规定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责令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停止发布、公开更正,没收广告费用,可以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五倍以下的罚款。发布广告违反本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责令广告发布者改正,处以一千元一万元以下的罚款。5.违反本法第十四条至第十七条、第十九条规定,发布药品、医疗器械、农药、食品、酒类、化妆品广告的,或者违反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发布广告的,由广告监督管理要产责令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改正或者停止发布,没收广告费用,可以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6.违反本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发布烟草广告,或者在公共场所设置烟草广告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责令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停止发布,没收广告费用,可以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五倍以下的罚款。7.违反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批准,发布广告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责令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停止发布,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主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处以一万元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伪造、变造或者转让广告审查决定文件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8.广告审查机关对违法的广告内容作出审查批准决定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上级机关、行政监察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9.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和广告审查机关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之一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在广告中损害未成年人或者残疾人身心健康的;假冒他人专利的;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中未经同意使用他人名义、形象的;其他侵犯他人合法民事权益的。二.对于处罚不服的救济手段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我国之所以出台了如此严厉的广告法,在于市场经济的特性,倘若虚假夸张宣传,或者是使用违禁词语等方式,不仅会给消费者带去损失,还会危害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队伍我国建设和谐社会有百害而无一利。只要在严格的法律规定的限制之下,才能约束广告商的行为,保证行业环境的单纯和积极氛围,对于消费者、广告商都有着良好的作用。

法律客观:

生活中的难题,我们要相信自己可以解决,看完本文,相信你对 有了一定的了解,也知道它应该怎么处理。如果你还想了解微商产品虚假宣传的处罚的其他信息,可以点击紫律云网其他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