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学投毒案处理结果

湘潭大学投毒案处理结果

### 湘潭大学投毒案处理结果

2025年7月,湘潭大学宿舍投毒案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该案经历了一审宣判死刑、二审择期宣判等一系列司法程序,涉及投毒、故意杀人罪、量刑争议等多个关键点。以下是对该案处理结果的详细描述。

一、案件背景与一审宣判

被告人周立人,男,湖南株洲人,系湘潭大学2022级硕士研究生。2023年6月,周立人调入张某某(化名张海蓝)等人居住的寝室。此后,因琐事与室友多次争执,积怨渐深。2024年1月,周立人从网上下载多篇涉及秋水仙碱的资料,并购买秋水仙碱粉末藏于寝室衣柜。同年4月3日,周立人得知室友向学校要求将其调出该寝室,随后向寝室内张某某、周某某共食的罐装麦片内投放秋水仙碱粉末。4月7日,张某某食用后中毒,经抢救无效于4月13日死亡。经鉴定,张某某系急性秋水仙碱中毒致多器官系统功能衰竭而死亡。4月17日,周立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2025年4月7日,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周立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法院审理认为,周立人为泄私愤,向室友麦片内投放剧毒物质致张某某死亡,犯罪动机卑劣,主观恶性极深,社会影响恶劣,依法应予严厉惩处。

二、二审开庭与争议焦点

2025年7月11日上午,湘潭大学宿舍投毒案二审在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次庭审,双方争议焦点主要围绕是否为预谋犯罪、杀人动机直接或间接故意、被告人是否有坦白情节、一审量刑是否适当等展开。

被告人辩护律师认为,一审法院判决周立人死刑立即执行过重,请求判决被告死刑缓刑两年。辩护律师表示,周立人的行为虽构成犯罪,但并非预谋杀人,且其被室友孤立、排挤,学校未及时介入化解矛盾,也是导致其犯罪的原因之一。此外,辩护律师还称周立人在案发后已认罪悔罪,其父母多次尝试联系受害人家属提出道歉和民事赔偿未果,应从轻判处。

然而,公诉方和受害方诉讼代理人对辩护人的意见予以驳斥。公诉方称,在案证据显示,周立人在作案前有预谋行为,如“在宿舍里磨刀”“在本子上写下某某行动,低劣基因必须清除”等,足以说明其有故意杀人意图。受害方诉讼代理人表示,周立人虽表示认罪认罚,但多次变供,并非真心悔过,家属不可能谅解。

三、二审择期宣判与被告人道歉

经过近半天的庭审,湘潭大学宿舍投毒案二审于7月11日中午12时30分宣布择期宣判。庭审最后,被告人周立人向死者家属鞠躬道歉,称“我做错了,导致张某某死亡,法律会给我应有惩罚,我对不起张某某父母、学校和社会。”虽然周立人承认了投毒事实,但他否认投毒是为了杀人,坚称投放秋水仙碱是为了检测药性,为自己制作痛风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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