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诈骗了,哪里的公安有管辖权?被害人居住地公安机关能管辖吗

被人诈骗了应该在哪报案,哪里的公安有管辖权?被害人居住地公安机关有没有管辖权?

第一个问题,也就是被人诈骗了应该在哪报案,哪里的公安有管辖权?

回答这个问题,应当区分一般诈骗还是电信网络诈骗,不同类型的诈骗犯罪公安的管辖有所不同。

第一类:普通诈骗

普通诈骗,也就是线下有接触型的诈骗,比如:合同诈骗、借款型诈骗、保险诈骗等,此类诈骗犯罪,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受理。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具体解释如下:

1.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

2.犯罪行为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犯罪行为发生地。

3.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

4.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除外。单位登记的住所地为其居住地。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与登记的住所地不一致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其居住地。

总结来说,对于一般的诈骗犯罪,犯罪行为地、犯罪结果地、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都有管辖权。

第二类:电信网络诈骗

对于这类诈骗,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很多,犯罪行为地和犯罪结果地也比一般的诈骗犯罪的范围要大的多。对于公安机关来说,基本上只要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行为与自己辖区有一定关联性,就可以管辖,也就是所谓的“沾边就管”。具体解释如下:

1.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管辖权仍然遵循一般原则,即:此类犯罪仍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同样是指犯罪行为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是嫌疑人居住地。这一点和普通诈骗的规定一致,上文(1-4点)有详细说明。

2.司法解释规定,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的犯罪行为地还包括: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网站服务器所在地,网站建立者、管理者所在地,被侵害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其管理者所在地,犯罪嫌疑人、被害人使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所在地,诈骗电话、短信息、电子邮件等的拨打地、发送地、到达地、接受地,以及诈骗行为持续发生的实施地、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

3.司法解释规定,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的犯罪结果发生地还包括:被害人被骗时所在地,以及诈骗所得财物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等。

4.公安部也有规定:针对或者主要利用计算机网络实施的犯罪,用于实施犯罪行为的网络服务使用的服务器所在地,网络服务提供者所在地,被侵害的网络信息系统及其管理者所在地,以及犯罪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被害人使用的网络信息系统所在地,被害人被侵害时所在地和被害人财产遭受损失地公安机关可以管辖。

第二个问题:被害人居住地公安机关有没有管辖权?

答:没有法律依据,不能直接依据被害人居住地确定管辖的公安机关。但是,如果被害人居住地同时是犯罪行为地或犯罪结果发生地,则被害人居住地有管辖权。被害人居住地是不是犯罪行为地或者犯罪结果发生地,可以参照上文的具体规定。

温馨提示,遇到诈骗,尤其是遇到电信网络诈骗,一定要第一时间报警,越早报警越有可能挽回损失。不管是拨打110报警还是到最近的公安机关报警,越快越好。犯罪分子转移资金、财产的,超出你的想象。

虽然我们无法避免生活中的问题和困难,但是我们可以用乐观的心态去面对这些难题,积极寻找这些问题的解决措施。集么律网希望被人诈骗了,哪里的公安有管辖权?被害人居住地公安机关能管辖吗,能给你带来一些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