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招标,在什么情况下会延期? 投标人质疑招标文件,会不会延期? 请列出相关法律规定 (一)

优质回答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60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异议)、第四十四条(开标的时间、地点异议)、第五十四条(中标候选人公示、评标结果异议)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日或者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评标现场接到投诉还能继续评标吗 (二)

优质回答①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第六十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对招标文件异议)、第四十四条(对开标异议)、第五十四条(对评标结果异议)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②根据“第二十二条.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第五十四条.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相关法规明确:收到上述两条异议,需要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该怎么办? (三)

优质回答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投标活动有异议的,提供足够的证据,可以向相关的行政监督机构投诉举报。

法律分析

招标投标法是国家用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调整在招标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相关招投标的法律适用对象是招标投标活动,即招标人对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先公布采购条件和要求,吸引众多投标人参加竞争,并按规定程序选择交易对象的行为。货物,是指各种各样的物品包括原材料、产品设备和固态、液态或气态物体和电力,以及货物供应的附带服务。工程,指各类房屋和土木工程建造、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等建设以及附带的服务。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任何采购对象,如勘察、设计、咨询、监理等。招投标的意义是使工期普遍缩短。工程造价普遍有效合理下降,有效防止不正当竞争。促进了工程质量不断提高,使企业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增加管理储备。简化了工程结算手续,减少扯皮现象,密切了承发包双方协作关系。促进了施工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落实,调动了企业内部的积极性。招标投标活动要求依照法定程序公开进行,有利于堵住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活动中行贿受贿等腐败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黑洞。招标有公开招投标和邀请招投标两种形式。所以,如果认为不符合法律法规的情况,可以向相关单位举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六十五条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招投标不公平去哪个部门 (四)

优质回答法律分析:招投标活动违法一般可以到当地招投标办、纪委、纪检、监察和检察机关等部门进行举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五条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第三条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前款所称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投标人以外的,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从上文,大家可以得知关于投标人参加招标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的一些信息,相信看完本文的你,已经知道怎么做了,紫律云网希望这篇文章对大家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