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违约责任条款的法律效力探讨 (一)

劳动合同违约责任条款的法律效力探讨

贡献者回答关于劳务合同违约责任条款的有效性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此种违约金条款必须符合我国《劳动合同法》中的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这部重要法规,除了在明文规定的外,除非因以及所述特殊情况存在,否则用人单位将无权与劳动者就违约金的事宜加以约定。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应届毕业生签了劳动合同违约怎么办? (二)

贡献者回答应届毕业生签署劳动合同后,没有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义务,导致单位存在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单位的实际损失,除此之外,还要承担行政责任,可以给予警告、记过、撤职、辞退等处分。 一、应届毕业生签了劳动合同违约怎么办

劳动者违约,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应届毕业生签了一年的合同,没有到期,要看用人单位是否有花费进行过培训并且约定服务期,如果没有的,不算违约,如果有的算作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当事人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除了要负经济赔偿责任外,有时还要承担行政责任。如职工违纪后,企业可以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辞退和经济惩罚等处分。

二、签劳动合同的原则是什么

1、平等原则

平等原则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法律上处于平等的地位,平等地决定是否缔约,平等地决定合同的内容。任何一方可拒绝与对方签订合同,同时任何一方都不得强迫对方与自己签订合同。

2、自愿原则

自愿原则是从平等原则引申出来的。当事人地位的平等性要求双方对于劳动合同的订立不得享有任何特权。当事人订立合同只能出于其内心意愿。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强迫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3、协商一致原则

协商一致原则要求当事人双方就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劳动合同才成立。可能双方当事人都有与对方订立劳动合同的意向,但在具体条款上,如工作期限、劳动报酬等问题上往往意见不一,这时合同就不能成立。

4、合法原则

合法原则是指劳动合同的订立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这里所说的法律、法规,既包括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也包括以后颁布实行的法律、行政法规,既包括劳动法律、法规,也包括民事、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

应届毕业生签署劳动合同后违约,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签订劳动合同的过程中,要遵循合法原则,劳动合同的订立不能违反法律规定;要遵循协商一致原则,双方当事人要达成一致意见;要遵循自愿原则,合同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还要遵循平等原则,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处于平等地位。

劳动合同能够约定违约责任吗 (三)

贡献者回答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违约责任,可以约定违约责任的两种情形是:

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

应届生签了合同毁约了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吗 (四)

贡献者回答应届生签了合同毁约了在合同中并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的时候,是不需承担违约责任的,即便合同有签订了违约责任,那么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也是不需要进行承担违约责任的。签订合同之前,一定要谨慎一些,毕竟有法律责任。 一、应届生签了合同毁约了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吗

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应届生签劳动合同毁约,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如果只是在试用期,只需要提前三天提出解约申请就可以了。

二、劳动合同违约金是如何规定的

违约金过高的比例是这样规定的: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三、辞职违约金是如何规定的

《劳动法》第25条规定:除本法第22条和第23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即只有在规定约定服务期和的条件下才能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这是我国第一次从法律上比较明确规定劳动合同违约金的适用情况。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如果个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自己不想来了,直接跟用人单位明说,或者是提交辞职申请单就可以,用人单位一定是会批准的。这个是对用人单位的基本尊重,也是个人的一种修养。如果有约定违约责任的,那么根据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人天天都会学到一点东西,往往所学到的是发现昨日学到的是错的。从上文的内容,我们可以清楚地了解到合同违约责任。如需更深入了解,可以看看紫律云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