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不交租金也不见人影,济南一房东报假警入户被拘留三日

4月10日15时22分左右,槐荫公安分局南辛庄派出所接分局指挥中心指令,辖区南辛庄某处居民家中两根金条被盗,价值14万元。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找到报警人毛某(男,58岁,济南人)。民警进一步了解情况时,发现毛某没有屋门的钥匙,打不开屋门,也说不清金条存放位置。面对漏洞百出的报警内容,毛某最终承认报了假警,其家中根本没有金条。

原来,毛某半年前将南辛庄某处的房屋出租,但最近一直找不到房客。当天想要找房客讨要租金,到了出租屋后,发现屋门上锁,电话也联系不上房客。毛某便报假警,谎称丢失金条,引起民警重视,让民警帮忙开锁查看房屋内情况并寻找房客。

毛某谎报警情的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其本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也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依法对毛某作出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袁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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