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并员工不愿意去新公司有赔偿吗 (一)

公司合并员工不愿意去新公司有赔偿吗

贡献者回答一、公司合并员工不愿意去新公司有赔偿吗

1、公司合并员工不愿意去新公司,没有赔偿。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由此得知,只要新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只有在新公司要求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并重新计算工龄时,才可以要求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二、公司辞退怎样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 (二)

贡献者回答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具体解释如下:

原劳动合同的有效性:当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时,这并不意味着原劳动合同自动失效。相反,原劳动合同仍然保持其法律效力。劳动合同的履行:在用人单位合并或分立后,承继原用人单位权利义务的新用人单位将负责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这意味着,员工与新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将基于原劳动合同建立,并按照原合同约定的条款和条件执行。

因此,在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时,员工无需担心其劳动合同的有效性或履行问题,因为法律已经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

公司被收购老员工怎么办 (三)

贡献者回答公司被收购,原来的劳动合同应该继续履行,如果不履行的,公司就得支付给该员工一定的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公司被收购,原来的劳动合同应该继续履行,如果不履行的,公司就得支付给该员工一定的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原劳动合同不继续履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是按照工作年限进行支付,每满一年算一个月,不满6个月的算半个月,计算基数为按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进行计算。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公司并购中的员工安置要如何解决

1、所有员工原则上全部接收,原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并给过渡期,一般控制在两个月(或更长时间)以内,以保证收购的顺利进行;

2、过渡期结束后,所有留下来的员工,一律竞争上岗,重新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3、签书面劳动合同的,要求目标公司一律补签书面劳动合同,以避开双倍赔偿的问题;

4、原则上,收购方不主动开除任何员工,以避开可能支出的经济补偿金;

5、特殊员工,比如“三期”中的女职工,以及工伤、工亡员工,特殊对待,以保证企业的稳定和收购的顺利进行。公司并购安置员工常见的做法是,全盘接收目标公司的全部员工。

综上所述是小编对公司被收购老员工怎么办做出的相关回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分立的情况下,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四)

贡献者回答用人单位在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时,劳动关系的认定如下:

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并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这意味着,劳动者与原公司的劳动关系转为其与合并或者分立后公司的劳动关系。

及时书面告知劳动者:用人单位在合并或分立时,应及时书面告知劳动者相关情况,包括合并或分立的决定、新的用人单位信息以及劳动者权益的承继情况等。这是保障劳动者知情权的重要措施。

特定情况下需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合并或分立导致用人单位的性质、宗旨、经营范围等重大变更,原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可能成为不可能。在这种情况下,新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协商一致可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情形,劳动者也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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