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待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虐待,是指用残暴狠毒的手段对待其他人。虐待罪是指经常以打骂、禁闭、捆绑、冻饿、有病不给治疗、强迫过度体力劳动等方式,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实施肉体上、精神上的摧残、折磨,情节恶劣,从而构成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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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待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方世鸿律师解答:

虐待罪侵犯的客体是家庭成员在家庭中的合法权益。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经常虐待家庭成员的行为。这里所说的“虐待”,具体是指经常以打骂、冻饿、捆绑、强迫超体力劳动、限制自由、凌辱人格等各种方法,从肉体、精神上迫害、折磨、摧残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必须是共同生活的同一家庭的成员,相互之间存在一定的亲属关系或者扶养关系。如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等。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故意地对被害人进行肉体上和精神上的摧残和折磨。

方世鸿律师补充:

故意伤害罪是指行为人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虐待表现为一种长期的或连续的折磨和摧残,而故意伤害往往是一次行为。虐待罪的主观故意主要是对被害人进行肉体和精神上的折磨和摧残,而故意伤害罪的故意是出于对被害人人身健康的损害。

对于被告人主观上不具有侵害被害人健康或者剥夺被害人生命的故意,而是出于追求被害人肉体和精神上的痛苦,长期或者多次实施虐待行为,逐渐造成被害人身体损害,过失导致被害人重伤或者死亡的;或者因虐待致使被害人不堪忍受而自残、自杀,导致重伤或者死亡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二款规定的虐待“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应当以虐待罪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条【虐待罪】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方世鸿律师

2013年毕业于四川农业大学,法学学士,四川原则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代理的刘某故意伤害案、李某危险驾驶案、钟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等,获无罪。代理的某建工合同案,胜诉金额超6900万;代理某买卖合同案,胜诉金额超8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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