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大学选修刑法案例分析课案例+专家分析+审判结果网上找到经典的最好
- 2、防卫过当致人死亡怎么赔偿
- 3、公公偷窥儿媳却被殴打致死,怎么判刑?
- 4、这个问题比你想得要复杂!防卫过当怎么处罚?
- 5、有什么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众所周知的经典案例
本文提供以下多个参考答案,希望解决了你的疑问:
大学选修刑法案例分析课案例+专家分析+审判结果网上找到经典的最好 (一)

答对一起防卫过当案件的定罪量刑及民事责任的分析
■案情
2005年8月28日,被告人陈某途经公交车站时,遭遇沈某等人催讨欠款,双方发生争执。随后,沈某对陈某进行追打,陈某便拿出钥匙圈上携带的水果刀边挥舞边逃跑。在逃跑过程中,陈某遭到沈某电话叫来的王某、杨某等四人拦截。王某对陈某进行拳打脚踢,陈某再次拿出水果刀进行乱刺,导致杨某左手臂受伤,王某被刺两刀倒地。陈某逃脱后,向公安机关自首。王某因心脏被刺伤抢救无效死亡。此后,公诉机关对陈某提起公诉,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某的父母)要求陈某赔偿损失及他们晚年生活费、精神抚慰金。
法院一审认为,陈某在遭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时,实施正当防卫,但由于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被害人王某死亡,因此构成防卫过当,应承担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刑事责任,但可减轻或免除处罚。陈某案发后自首,可从轻或减轻处罚。陈某系累犯,应从重处罚。陈某的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应承担适当的民事赔偿责任。受害人王某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可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因此,法院判决陈某犯故意伤害罪,处有期徒刑八年,并赔偿损失70%。该案二审维持原判。
■分析
(一)被告人陈某的行为是否构成防卫过当
根据刑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防卫过当是指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本案中,陈某在遭受不法侵害时,实施正当防卫,但导致王某死亡,完全符合防卫过当的四个要件。
(二)被告人陈某防卫过当致人死亡行为的定性
陈某与王某互不相识,无冤无仇,王某是受他人指使来追打陈某的。没有证据证明陈某具有杀害王某的动机和主观故意。因此,陈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
(三)对被告人陈某的量刑是否恰当
陈某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根据刑法规定应处十年有期徒刑。但由于其行为是防卫过当,可减轻或免除处罚。陈某案发后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陈某系累犯,应从重处罚。因此,法院对陈某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八年,量刑与陈某应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四)被告人陈某承担70%的民事赔偿责任是否适当
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正当防卫过当造成损害的,应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王某对损害后果有过错,可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因此,由陈某承担70%的民事赔偿责任是合法的。
(五)两原告人请求赔偿晚年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否支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两原告人(王某的父母)具有劳动能力,不符合被扶养人的条件。同时,刑事案件被害人提起的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此,两原告人提出赔偿晚年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的请求不符合法律规定。
防卫过当致人死亡怎么赔偿 (二)
答防卫过当致人死亡涉嫌故意杀人罪,除承担刑事责任,还需对死者的人身损害进行赔偿,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二十七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二十八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的,按五年计算。
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的,按五年计算。
公公偷窥儿媳却被殴打致死,怎么判刑? (三)
答该案件中,女子张某因防卫过当导致公公谢某死亡,最终被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五年执行。以下是具体分析和依据:
主要罪名与刑罚:
张某的行为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的,通常处十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但考虑到张某的特殊情况,法院对其进行了减轻处罚。
减轻处罚的情节:
防卫过当:张某在发现公公偷窥后的反击行为属于防卫过当,虽然防卫行为超出了必要限度,但应当减轻处罚。自首情节:案发后,张某第一时间报警求助,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构成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认罪认罚与谅解:张某到案后自愿认罪认罚,并得到了包括公公亲属在内的谅解,这也是减轻处罚的重要考虑因素。公公的重大过错:公公谢某先有偷窥的重大过错行为,也是减轻张某处罚的考量之一。
缓刑的适用条件:
张某被判处的有期徒刑三年符合判处缓刑的第一个条件,即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张某的犯罪情节较轻,有悔改表现,且没有再犯罪的危险,也不属于累犯或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符合缓刑的其他条件。
判三缓五的含义:
判三缓五指的是张某被判有期徒刑三年,但不立即执行,而是给予五年的考验期。在考验期内,如果张某没有新的违法犯罪行为,五年期满后,三年的有期徒刑就不再执行。
综上所述,张某因防卫过当导致公公死亡,但考虑到其自首、认罪认罚、取得谅解以及公公的重大过错等因素,法院最终对其进行了减轻处罚,并适用了缓刑。
这个问题比你想得要复杂!防卫过当怎么处罚? (四)
答防卫过当的处罚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具体量刑需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确定。
减轻处罚:对于防卫过当的行为,如果造成了较重的后果,但行为人主观上的罪过较轻,或者具有其他从轻情节,可以根据刑法典第20条第2款的规定,对行为人减轻处罚。在实际操作中,这通常意味着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免除处罚:如果防卫过当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或者行为人主观上的罪过极小,且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可以考虑免除处罚。这通常适用于那些虽然超出了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但并未造成严重后果,且行为人主观恶性较小的案件。
具体量刑的考虑因素:在处理防卫过当的案件时,法院会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包括防卫行为的具体性质、后果、行为人的主观恶性、是否有悔罪表现等因素,以确定具体的量刑幅度。如果防卫过当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还会根据刑法典第235条和233条的规定,在相应的量刑幅度内减轻处罚。如果具备缓刑条件,还可以使用缓刑;如果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则应当免除处罚。
有什么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众所周知的经典案例 (五)
答看案例正确区分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
李琳萍
案例:
某日深夜,无业青年王某跟随独自走路回家的女青年李某至偏僻无人处,顿生恶念,逼迫李某欲与其发生性关系。李某假装顺从,乘王某放松警惕时,从包里拔出电击器,将王某电倒在地。李某见到王某在地上挣扎着爬起来,李某担心王某再施暴,遂拿电击器对着王某胸口又电击了一次。李某见王某不动了,才慌忙跑离现场。第二天,王某被人发现时已经死亡。那么李某的行为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
分析:
首先,区分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概念: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刑法》第20条第1款的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但是行为人所实施的 正当防卫行为不得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超越了法律规定的防卫尺度,因而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情况。《刑法》第20条第2款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其次,区分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行为构成要件:
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1、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行为。正当防卫中所指的不法侵害主要是指那些社会危害性大,侵害程度激烈,具有积极进攻性的侵害行为。 2、正当防卫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不法侵害人”是指在犯罪行为中,犯罪的主体。 3、正当防卫行为必须是实际发生而且正在进行的违法侵害行为4、正当防卫的必须是为了保护公私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防卫过当是一种犯罪行为,它的本质应当是具有社会危害性的。防卫过当行为的构成要件:1、防卫过当的客体,须是对防卫人实施不法侵害的行为人。它是不法侵害人的人身权利,既不法侵害人依法受法律保护的生命权和健康权。2、防卫行为明显超过了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须的限度造成了重大损害。3、防卫过当的主体应为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4、防卫过当防卫人在主观上有罪过。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既可能是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也可能是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应当综合具体案件的具体情况考虑。
再次,区分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行为的法律责任:
根据《刑法》第20条第1款的规定,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是刑法的一项重要制度,国家鼓励及时有效地保障国家、公共利益和公民人身、财产或其他权益、鼓励公民见义勇为以及威慑、制止与预防犯罪。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但根据《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它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的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防卫过当是正当防卫行为,只是在造成重大损害的情况下,才存在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问题,才要求防卫人承担法律责任。
相信关于防卫过当的案件的知识,你都汲取了不少,也知道在面临类似问题时,应该怎么做。如果还想了解其他信息,欢迎点击紫律云网的其他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