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成都市郫都区民政局全面启动2024年度民政领域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初审工作(以下简称“年检初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壹
年检初审范围2024年6月30日前(含)在成都市郫都区行政审批局注册登记的民政领域社会组织,均应接受2024年度年检初审。
贰
年检初审内容对民政领域社会组织存续资格、办公地址及在2024年度期间开展的公开募捐活动、捐赠资金、慈善项目、专项基金、合作方管理等情况开展初审,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内部治理方面
1.机构登记证书(查看证书有效期、核查登记注册地址、业务范围等基本信息);
2.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查看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有效期等基本信息);
3.近一年理事会召开情况及原始档案资料;
4.财务管理制度;
5.项目管理制度;
6.专兼职工作人员花名册(附协议或社保凭证);
7.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专职人员持证情况(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提供,包括社工证书和有效期内的登记证书)。
项目管理方面
8.开展项目档案资料、项目活动的财务明细账、财务凭证;
9.“慈善中国—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备案情况(慈善组织提供)
财务管理方面
10.2024年度慈善组织年度工作报告(慈善组织提供);
11.2024年度现金日记账及银行日记账;
12.2024年度序时账、捐赠收入财务明细账;
13.2024年度应收、应付、预收、预付财务明细账及余额对应的会计凭证;
14.2024年度捐赠票据开具登记台账;
15.2024年借款、投资情况。
叁
报送材料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
(二)地点:成都市郫都区蜀信路二段272号(成都市郫都区社会组织服务园);
(三)联系人:史老师,联系电话:028-64027756。
肆
其他要求
接受年度检查是社会组织应尽的法律义务,各社会组织一定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和规定的时间、程序,认真准备材料,按时参加年检初审,对未按时参加年检的或未按规定报送年检材料的,逾期不再办理,并直接认定为初审不合格;如实填报和提交相关材料,对于无法提供或没有材料,书面说明原因,做到年检初审资料不错项、不漏项,按要求及时报送有关材料。
来源|郫都区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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