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遇到了一起让人十分头疼的交通事故。那天我开着车正常行驶在路上,突然间就被一辆违规变道的车辆撞了。事故发生后,我的车受损严重,自己也受了轻伤。虽然交警已经认定对方全责,但关于赔偿问题,我和对方车主始终无法达成一致。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决定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于是,我联系了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打算详细咨询有关交通事故赔偿的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
- 1、请教专业律师,咨询交通事故赔偿的问题
- 2、交通事故案件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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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专业律师,咨询交通事故赔偿的问题 (一)

优质回答关于交通事故赔偿的问题,以下是一些专业且严谨的建议:
一、明确赔偿项目及标准
医疗费用:包括受伤者在事故发生后所产生的所有医疗费用,如急诊费、住院费、手术费、药品费等,需保留好相关发票和医疗记录。
误工费:根据受伤者的收入情况,以及因事故导致的误工天数来计算。需要提供收入证明和误工证明。
护理费:若受伤者需要他人护理,可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情况和护理天数来计算护理费。
交通费:因事故产生的必要交通费用,如就医、复查等产生的交通费。
精神损害赔偿:若事故对受伤者的精神造成严重影响,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但具体金额需根据具体情况和法院裁决。
二、进行司法鉴定
必要性:为了明确受伤者的伤残等级、后续治疗费用等,需要进行司法鉴定。机构选择:应选择国家专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以确保鉴定结果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三、法律程序及建议
及时报案: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向交警部门报案,并保留好相关证据,如现场照片、交警事故认定书等。
寻求专业律师帮助:在处理交通事故赔偿时,建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律师可以协助收集证据、计算赔偿金额、提起诉讼等。
注意时效问题:交通事故赔偿的诉讼时效通常为三年,但具体时效可能因地区而异。因此,受伤者应及时向律师咨询,确保在诉讼时效内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处理交通事故赔偿问题时,应明确赔偿项目及标准,进行司法鉴定,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同时,也应注意时效问题,避免错过诉讼时效。
交通事故案件律师咨询 (二)
优质回答法律主观:
交通事故责任 以交警出具的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为准。 是汪志国律师根据您自行陈述而初步分析的倾向性意见,!烦请来时提前预约! 祝您一切顺利,事情得到圆满解决。
法律客观:
一、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要提醒大家注意以下四个问题:(1)谁是原告,有谁来主张权利,这看似一个很简单的问题,但在司法实践中,往往有许多当事人把它搞错了。当交通事故造成了人身伤害,要求赔偿的应由受害者本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发生死亡事故,应由死者的法定继承人(包括被扶养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交通事故造成物损的,要求赔偿应由该物所有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告谁,谁是被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将车辆所有人(即车主)也做为被告,而不应该只告司机,不告车辆所有人(即车主);发生客伤事故应当将承运人作为被告。(3)诉讼请示中赔偿的项目要具体、确定,同时也要符合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继续治疗的,在提起民事诉讼时,请示法院保留诉权,而不应对尚未发生、也不确定的费用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切忌漫天要价,不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诉讼请示,这样不仅得不到支持,同时也要相应的诉讼费用。(4)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当事人既可以向交通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被告所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交通事故、客伤事故发生在外地,而车辆所有人(即车主)或承运人在本市的,可以向本市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样既可以减少诉讼成本,也可避免路途的劳累。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1992年12月1日法发(1992)39号《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第1条规定,当事人应交通道路事故损害赔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时,除诉状外,还应提交下列材料:(1)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公安机关作出的责任无法认定的决定,如对公安机关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的,还应提交上级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2)公安机关作出的该事故不属于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章行为造成的结论。(3)在公安机关调解时,双方经调解已达成的调解协议,调解书生效后另一方不履行的,应提交公安机关制作的调解书。(4)经公安机关调解,双方未达成协议的,应提交公安机关制作的调解终结书。三、对自己主张的赔偿项目、数额、当事人还应提交下列证据:(1)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伤残的,应提交《伤残鉴定报告》;在公安机关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未作伤残鉴定的,在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时,应提交书面申请,要求人民法院作伤残鉴定。根据伤残评定的等级,要求对方赔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2)因交通事故造成残疾的,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应提交医院的证明,凭医院的证明按照普及器具来计算残疾用具费。(3)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的鉴定,简称“三费”鉴定。在公安机关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未作“三费”鉴定的,在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时,应提交书面申请,要求人民法院作“三费”鉴定,根据鉴定的报告要求对方误工费、护理费和营养费。(4)医疗费的凭据,是指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5)处理交通事故的交通费、住宿费等凭据,包括其亲属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交通费、住宿费折凭据及误工费证明。
对于交通律师咨询,看完本文,小编觉得你已经对它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也相信你能很好的处理它。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未解决,可以看看紫律云网的其他内容。